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75716269-3-/2019-0912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2
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自然
灾害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隆阳区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隆办电〔2019〕10号),结合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全力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对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单位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9月6日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相关工作情况。
(二)国庆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三)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
(四)岀租房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五)校园内部安全责任制、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管理、食品安全、安保情况、学校及周边治安、在建工程施工等方面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六)隆阳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含油气管道)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八)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九)开展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十)防汛度汛安全工作,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水电站、尾矿库等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度汛工作情况。
(十一)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抢险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抢险应急救援队伍、物资、预案等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19年9月16日至2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三、督查方式
(一)书面汇报。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照督查内容形成自检自查材料提交督查组。
(二)查阅资料。查阅工作台帐,全面掌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机抽查。在各组督查范围内进行随机抽查后实地督查。包含各乡镇(街道)以及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水旱灾害、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商场、人员密集场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该单位直接监管的企业。
四、组织领导及督查分组
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杨俊波任组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杨旭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震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一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隆阳区“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
(一)第一督查组
组 长:李云海 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李润养 区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区住建局1人
区消防救援大队1人
督查范围:兰城街道、汉庄镇、丙麻乡、瓦渡乡、辛街乡、西邑乡、芒宽乡、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二)第二督查组
组 长:车群丽 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线志明 区应急局执法大队队长
区教育体育局1人
区水务局1人
督查范围:板桥镇、金鸡乡、青华街道、水寨乡、瓦窑镇、瓦马乡、瓦房乡、区国资委、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
(三)第三督查组
组 长:张建武 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蒋维顺 区应急局非煤矿山股股长
区文化和旅游局1人
区地震局1人
督查范围:永昌街道、河图街道、永盛街道、九隆街道、蒲缥镇、潞江镇、杨柳乡、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草局、区交警大队、区地震局、区道路运输局、区气象局。
(四)第四督查组
组 长:余永波 区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杨祖强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干部
李 茂 板桥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长
刘 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邹立雄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干部
董尚云 区教体局安全股股长
督查范围:各乡镇(街道)中随机抽取6个。专项督查校园内部安全责任制、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管理、食品安全、安保情况、学校及周边治安、在建工程施工等方面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全面督查。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面检查。
(二)严格要求,抓好整改。各督查组要及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督查对象要根据各督查组约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9月30日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隆阳区相关检查纪律规定,除第四督查组由区教育体育局单独向公车平台申请车辆以外,其余三个督查组的车辆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保障,抽调人员住宿费、差旅费由各单位负责。督查过程中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严肃认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报区政府安委会公开曝光,切实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本次综合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四)第四督查组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另行细化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9月20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于9月22日前汇总到区安委会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