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2-081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8-17
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几百元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9号)和《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局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2〕155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后服务费收取的范围和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是指小学、初中在正常上课时间日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利用课后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或家长提供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义务教育阶段课后延时服务收费必须坚持“自主自愿、公益属性、全面育人、主动公开”的原则。
二、课后服务时间和内容
(一)课后服务时间。原则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的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课后服务内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而有力的学生扩展学习空间等,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三)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相关要求。当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作为代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按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费标准执行。学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向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批。负责审批的相关股室及提供的材料如下:
基础教育股:负责对学校拟增加校外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课后服务需求人数、项目内容、授课教师(资质)、课程设置、开展形式、课后服务费标准等材料进行审核。
职成教股: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有意向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审核。
体育股: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有意向引进的隆阳辖区内体育组织类(体育俱乐部、体育协会)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审核。
(四)民办学校课后服务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照上述规定自行组织课后服务的,如学校收取的费用中已经包含课后服务费用的,学校不得再另行收取。
三、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课时最高2.5元,每生每学期最高400元。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课时最高2元,每生每学期最高320元。
(三)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按行政区域划分:永昌街道、九隆街道、兰城街道、青华街道、河图街道、永盛街道辖区内的学校属城市学校,其他学校均划定为农村学校。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对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五、加强收费管理
(一)坚持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签订服务协议,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课后服务费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严禁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校严格考勤制度,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出参与课后服务、转学、休学或请假的,实行按月或按课时退费。
(二)严格资金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属于学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需使用税务发票,收费收入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中小学财务部门之外自立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可列支范围包括: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时间产生的水电费、开展课后服务其他成本;代收费收入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
(三)严格公示制度。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将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文件等列入公示范围内,通过学校公示栏、学校公众号、班级家长群等方式进行公示。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收费监督。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费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行收费或捆绑收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费财务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试行期为1年,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