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隆阳区义务教育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525688-5-/2021-0511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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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5-11

解读《隆阳区义务教育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隆阳区义务教育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让公众更好的了解《方案》情况,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建立和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努力形成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充分调动全区中小学校长办学积极性,倡导教育家办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9〕96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隆发〔2019〕6号)精神,特制定《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0年1月底前,从校长职级制的管理、评定、选聘、考核奖励、专业化发展等方面,完成义务教育校长职级制工作。

三、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主要内容分为十部分:

(一)实施范围及职级设置:明确校长职级制范围对象

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正职校长(含完小校长);从高到低建立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5个职务等级。

(二)资格与条件:

1.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校长职级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具有6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在职人员。  

重点强调:申报一、二级校长职级需具有6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具有两年以上中心学校(含区直属学校)或中学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中心学校(含区直属学校)或中学的中层管理工作经历;申报三、四、五级校长职级需具有6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完小校长1年以上任职经历。

(三)评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定实行指标量化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所占分数

总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所占分数

总分

办学思想

办学理念

8

30

管理能力

行政管理

4

20

办学目标

7

队伍管理

4

办学原则

8

教育教学管理

4

办学策略

7

办学条件管理

4

专业能力

规划学校发展

4

25

教研科研管理

4

引领教师成长

5

办学成效

个人工作成果

5

25

营造育人文化

5

组织考核结果

5

领导课程教学

5

述职答辩评价

15

优化内部管理

3

 

100

调适外部环境

3

(四)评审认定办法

评审认定主体:市教育体育局评审认定区教育体育局申报的

一级、二级校长职级,区教育体育局评审认定三级、四级、五级校长职级。

认定方法:

 

 

 

(五)做好校长选聘和管理改革工作:明确了校长选聘办法、校长职级管理办法。

(六)做好校长考评工作,强化校长激励保障措施:从校长考评办法、校长激励保障两方面强调做好校长考评工作。

(七)完善校长交流制度,重视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八)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2020年1月中旬)完成校长职级评定工作。

第三阶段(2020年1月下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公开遴选、竞聘上岗工作。

第四阶段(2020年2月)总结上报。

(九)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体育局,由李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育体育局有关人员按挂钩乡镇和片区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

(十)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平稳推进。

 

 

 

 

 

 

 

解读《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试点

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逐步建立事权人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推动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让公众更好的了解《方案》情况,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9〕97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隆发〔2019〕6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队伍配置中的结构性矛盾,为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动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主要内容解读

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试点范围是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此项试点工作从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开展:

(一)区管总量,学校配置。区委按照教师编制核定标准,,核定完成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总量给区教育体育局,区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重新核定各中小学校领导岗位职数、中心学校人员编制数,统筹分配各学校的编制数并向区委编办报备,各学校根据分配的编制总数和自身发展需要聘用教师。

(二)区管岗位,学校定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在区委编办核定的编制总量基础上,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区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统筹设置各学校岗位数,并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学校在核定的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体育局审核。

(三)区管校聘,学校使用。区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统一管理,学校按照实际需要依法依规做好人员聘用上岗工作,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区管统筹,学校选派。区教育体育局建立教师调动交流制度,出台奖惩政策,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区域内城乡校长交流轮岗制度。

(五)区管标准,学校评价。区教育体育局要出台中小学教师评价指导意见,建立以师德为先导,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学校结合实际细化标准,确定具体考评实施办法。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月)制定试点工作方

案。

第二阶段(2020年1月—2月)核定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岗位总量。

第三阶段(2020年2月—3月)完成各学校编制总数、岗位

设置的工作,并向区委编办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

第四阶段(2020年3月—5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校长轮岗

工作方案。

第五阶段(2020年5月—6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试点经验总结。

第六阶段(2020年7月—8月)做好上岗教师、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做好引导、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