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扶联发【2020】1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59-7-/2020-012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资金项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22
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各乡镇信用社:
隆阳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推动贫困乡村金融市场发育、改善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确保我区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
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不下指标任务,乡镇(街道)根据建档立卡户产业发展实际资金需求据实申请贷款,经承贷金融机构审核后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对象投放贷款。申贷时间自1月至12月底,做到应贷尽贷。
(一)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继续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
(二)贷款对象。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对象为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期内,在已经还清扶贫小额贷款和符合再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承贷金融机构可向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户多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三)贷款用途。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
(四)贷款条件。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五)贴息标准。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利率按合同签订前1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六)申贷程序。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村级组织初审→乡(镇)及承贷银行审核并实地调查→承贷银行审定放贷”的程序放贷(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七)贴息方式。小额信贷按合同签订前1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贷款期限不足的据实贴息。贴息资金由承贷金融机构按季度向区扶贫办申请,贴息资金报账拨付后,由承贷金融机构拨付到借款农户账户。
(八)公示公告。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向社会公开小额信贷政策规定、贴息资金使用等情况,对获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及贴息情况在所在村(组)进行公告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
2020年,隆阳区将有2483笔11328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到期需偿还,乡镇(街道)、承贷金融机构要提前谋划,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区)、承贷金融机构要强化诚信教育,形成银行贷款应按时偿还的广泛认知和自觉认同。
(二)做好贷款到期提醒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承贷金融机构在贷款到期日60天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
(三)加强贷后管理。乡镇(街道)、承贷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台账,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贷款使用情况。
(四)稳妥处置逾期贷款。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督促借款人归还贷款,帮助其制定还款计划。对贷款逾期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乡村,应及时调查、摸清情况、找出原因、认真整改。
(五)采取司法手段。乡镇(街道)、村(社区)、承贷金融机构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存在逃废债行为的,纳入失信债务人名单,并依法组织清收。
三、稳妥办理续贷和展期
脱贫攻坚期内,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承贷金融机构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贷款续贷或展期。
(一)有用款需求的续贷和展期。对于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承贷金融机构应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脱贫攻坚期内,在贷款户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具有一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良好、确有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无需偿还本金办理续贷。续贷期限由经办承贷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决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只能办理1次续贷,办理续贷的贷款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二)未能按时还款的续贷和展期。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承贷金融机构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期到三年期的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原则上只能办理1次展期,办理展期的贷款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三)不符合条件的续贷和展期。对办理续贷和展期的扶贫小额信贷,经办承贷金融机构要会同区、乡村加强后续管理。对不符合续贷和展期条件的,承贷金融机构不得办理续贷和展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乡镇(街道)、承贷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是稳定其收入来源的重要措施,必须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认真组织。乡镇(街道)、承贷金融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做好贷款投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享受到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扶持。
(三)加强监管。乡镇(街道)、承贷金融机构对扶贫小额信贷用户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投放精准、使用精准,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符合政策要求。
(四)做好相关档案资料。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监测统计,安排专人负责填报《隆阳区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申请审批表》(附件1)、《隆阳区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隆阳区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建档立卡农户受益基本情况表》(附件3)以及公示公告的相关图片资料,于投放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区扶贫办社会事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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