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01525759-7-/2022-071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资金项目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7-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18年、2019年、2020年投放、2021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21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21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21〕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20年结转于2021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21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0元,到位率为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21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0元,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47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19〕126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19〕127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 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18.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21年贴息资金未在2021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2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