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脱贫攻坚2018年统整合筹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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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59-7-/2018-120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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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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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8-14


  

前   言  

隆阳区位于云南省西部,地处东经98°43′~99°26′、北纬24°46′~25°38′之间,是集边境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于一体的滇西边境连片特殊困难片区县。全区国土面积5011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5个镇、10个乡,314个村委会(社区)。2017年末常住人口96.9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02万人、占总人口的76.88%,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00元。隆阳区是全市贫困人口基数最大的县区,截至2017年底,有贫困村112个,有贫困人口2159894206人,其中:已脱贫9747户、44126人,未脱贫1185150080人,贫困发生率为7.04%2018年隆阳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是年底实现5.1万人,87个贫困村全面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其中64个贫困村,3.49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程序脱贫退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群众满意度95%以上  

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五)《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  

(六)《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710号)  

(七)《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保办字﹝201790号)  

(八)《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资金整合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贫开发﹝20167号)  

(九)《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和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隆办发﹝2016129号)  

(十)《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办发﹝2016132号)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实施村振兴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举全区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贫困乡村跨越式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核心,以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结合为路径,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新机制,确保全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围绕项目统筹整合目标,鼓励各行业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统筹整合工作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建立区级统筹、部门负责的统筹整合机制,项目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由部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注重政策精准、项目精准、措施精准,以贫困村、贫困自然村、贫困户为重点,立足实际,突出优势特色,精准发力。  

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的职能职责。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扶贫、发改、水务、农业、林业、交通、民宗、民政、政研室、旅游、供销等涉农部门负责统筹整合项目的知组织指导和跟踪问效。  

分步实施,脱贫优先。项目优先保证当年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其次满足次年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同时兼顾有贫困户的村。  

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贫困人口,立足当地资源制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宜农则农、宜林则林、以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产业培育,力促产业项目进村到户,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一个增收项目。  

按照隆阳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脱贫进程计划,紧紧围绕贫困群众脱贫目标推进扶贫开发,建设宜居、宜业、具有浓郁乡土民族文化要素的新农村,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围绕加快贫困乡村农村交通、办学条件、医疗卫生计生条件、文化体育活动条件、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改善和提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摘帽增收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整合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分管扶贫的副书记和区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政研室、监察、财政、发改、扶贫、工科信、教育、民宗、民政、金融办、人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水务、农业、林业、文体、卫计、环保、统计、审计、旅游发展、移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隆阳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相关涉农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推进,按时上报试点工作材料,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区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各部门资金整合责任。  

  

第四章  整合资金  

按照省市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18年隆阳区涉农资金项目调整方案总投资规模106166.6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7239.23万元,农户自筹9703.15万元尚需筹措补差财政涉农资金39224.29万元  

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57239.23万元,具体情况为:  

中央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317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18万元,水利发展资金(对应原表第2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第17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第18项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1671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含直接发放给农牧民部分及农机购置补助,对应原表第3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4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862万元,林业改革资金(对应原表第5项林业补助资金)1606.6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50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672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20.59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183.86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1454万元  

省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1022.1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6433.5万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25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929万元,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20万元,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1335.76万元,其他(易地贴息)53.87万元  

市级确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8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1万元,水利专项资金16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50万元,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10万元  

县级确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50万元,其中:区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扶贫基金(募捐资金)3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650万元,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300万元,供销社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100万元,  

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可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下,纳入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项目资金涉及财政、发改、扶贫、国土、林业、旅游、民宗、农业、水务、住建、环保、交通、民政、供销、教育等项目部门,项目覆盖全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20乡镇,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贫困乡村倾斜,向贫困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乡、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相关资金下达到区级后,区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按照《隆阳区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的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审查评审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项目主管部门下达项目事业计划,由各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中央、省、市主管部门和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事业计划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调整方案总投资需求规模106166.6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7239.23万元,农户自筹9703.15万元尚需筹措补差财政涉农资金39224.29万元项目涉及财政、发改、扶贫、国土、林业、旅游、民宗、农业、水务、住建、环保、交通、民政、供销、教育部门,覆盖全区20个乡镇(街道)、271个村(社区),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贫困地区倾斜,重点扶持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第一节  基础设施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乡村脱贫发展问题。方案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总投资77787.8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7041.12万元,自筹资金投入3580.90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37165.84万元  

一、道路硬化  

实施道路硬化项目四类,项目规划总投资12350.63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0004.26万元,自筹资金投入1583.91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762.46万元。  

二、水利设施  

实施水利设施项目四类,项目规划总投资65437.23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7036.86万元,农户自筹1997万元计划下批次补差资金36403.37万元。  

第二节  产业发展  

全面落实各级扶贫开发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方案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14835.88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504.58元,自筹资金投入5442.84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1888.464万元  

一、规模化种植  

实施种植业项目9个,项目规划总投资4847.97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998.39万元,自筹资金投入1599.58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1250万元  

二、规模化养殖  

实施养殖业项目39个,项目规划总投资5756.13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741.65万元,自筹资金3705.26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309.22万元  

三、粮改饲  

实施粮改饲项目13个,建设内容为:完成收储任务50000吨,种植12500亩,涉及贫困户4321310人。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图镇、板桥镇、丙麻乡、蒲缥镇、芒宽乡、瓦马乡、辛街乡、辛街乡、金鸡乡、瓦窑镇、水寨乡、潞江镇、西邑乡。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补助资金150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15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4月至201810月,实施单位为区畜牧站,主管部门为区农业局。  

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  

扶持新型经营主体项目4个,建设地点为:板桥镇双脉村,潞江镇赧亢村、东松村、筲箕村、小平田、芒柳村;计划投资391.2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补助资金174.02万元,自筹资金138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79.24万元建设期限为20178月至20194月,实施单位为隆牧养殖专业合作社、隆阳区森灵蜜源养殖专业合作社、隆阳区贝壳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主管部门为区农业局。  

五、森林抚育  

实施森林抚育项目9个,森林抚育4亩,建设地点为板桥镇、国有林场、汉庄镇、水寨乡、瓦房乡、瓦马乡、瓦窑镇、杨柳乡、永昌街道;计划投资400万元,全部为全部为统筹整合补助资金。20189月至20192月,实施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主管部门为区林业局。  

实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个,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9.09亩,项目实施地点为16个乡镇街道7个国有责任单位,计划资金1206.65万元,全部为全部为统筹整合补助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1月至201812月,实施单位为16个乡镇街道7个国有责任单位,主管部门为区林业局。  

、产业扶贫贴息贷款  

实施产业扶贫贴息贷款项目4个,项目实施地点为板桥、丙麻、汉庄、潞江、蒲缥、水寨、瓦渡、瓦房、瓦马、瓦窑、金鸡、西邑、辛街、杨柳、芒宽、永盛项目规划总投资1933.8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补助资金1833.87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1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83月至2018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小额到户贷款发放,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筹措困难,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  

第三节  民生改善  

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目标,实施民生改善项目规划总投资5413.0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413.05万元。  

一、人居环境改善  

实施隆阳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3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金鸡乡金鸡社区、瓦马乡黑岩洼、瓦马乡岩脚;项目规划总投资38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712月至2018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区财政局、区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  

二、安全稳固住房  

实施“非四类人员”危房改造项目两类5630户,其中:修缮加固3933户,拆除重建1697户。项目规划总投资3030.5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三、特色民族发展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项目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6个,建设内容为;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墙体文化、示范户创建等;项目实施地点为:瓦房乡干塘村、杨柳乡冷水村、瓦窑镇小浪坝村、松坡村,瓦马乡棉嘎村、潞江镇丛岗村、香树村;计划总投资1758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4月至2018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区民宗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  

四、能源扶贫  

实施高黎贡山生态移民农村能源建设项目2个,实施高黎贡山移民跨地州安置点太阳能热水器项目904台,以电代柴项目-电磁炉改造904户;项目实施地点为:潞江镇、芒宽乡、杨柳乡;计划总投资240.4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8月至20189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区林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区林业局。  

第四节  公共服务  

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加快贫困乡村学前教育发展、促进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荐贫困乡村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提升贫困乡学校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改善贫困乡村基本办学条件五个方面改善教育条件。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改善机构设置、服务功能、人员素质、运行机制、监督管理、群众满意的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方案公共服务项目规划总投资901.5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91.35万元,自筹资金投入10.2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100万元。具体如下:  

一、教育  

实施“雨露计划”项目2个,扶持隆阳区户籍就读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和2018学年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87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助学补助,项目覆盖的学生入学时限从20179月算起。项目实施地点为板桥镇、丙麻乡、汉庄镇、河图街道、金鸡乡、兰城街道、潞江镇、芒宽乡、蒲缥镇、青华街道、水寨乡、瓦渡乡、瓦房乡、瓦马乡、瓦窑镇、西邑乡、辛街乡、杨柳乡、永昌街道、永盛街道;计划投资为305.3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2月至20188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区教育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区教育局。  

二、文化体育  

实施文化活动场所改善项目4个,项目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啊东村,板桥镇双脉村,瓦房乡干塘村,潞江镇赧亢村;计划总投资140.2万元,统筹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3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投入10.2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3月至20189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区文广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4个文化体育活动场建设及附属工程,改善文化体育活动条件。  

三、通广播电视  

实施实施村村通大喇叭项目698个,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区,计划总投资45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补助资金356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1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6月至20189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区文广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区文广局。  

第五节  能力建设  

以隆阳区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为根本,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以解决当地产业发展急需农村人才为根本,以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脱贫为目标,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中学、农广校、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认真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扶贫对象开展种养殖、驾驶、民族传统工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产业实用技能培训,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方案能力提升项目规划总投资825.1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55.13万元下批次补差资金70万元  

第六节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55个,通过对现有资产、资源改造、扩建,盘活资产、资源,购置固定资产,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等方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项目规划总投资1605.2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81万元,自筹资金投入524.2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3月至2018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区农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  

二、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1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1个,扶持合作社线上、线下搭建农产品购销平台,项目实施地点为九隆、永昌街道、瓦马乡、芒宽乡;计划投资为240万元,统筹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20万元,自筹资金投入12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8月至201812月。  

第七节  其他  

一、脱贫退出奖励资金  

实施脱贫退出奖励资金项目1个,用于区扶贫办和2018年退出64个贫困村脱贫攻坚档案管理;计划投资为1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7月至2018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区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乡镇人民政府。  

、整乡推进补差  

实施整乡推进补差项目2个。项目实施地点为:西邑乡、丙麻乡;计划总投资297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3月至2018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区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发展产业,夯实基础,改善项目贫困乡镇的生产生活条件。  

、沪滇扶贫协作  

实施沪滇扶贫协作项目2个,提升贫困村村委会功能,改善贫困人口居住环境。项目实施地点为西邑乡窝角村、乌马村、西邑村、吴山村、集中村,瓦房乡徐掌村;计划投资为13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7月至201812月。  

、香港乐施会  

实施瓦马乡2018年香港乐施会项目1个,计划投资为85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25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7月至201812月。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一节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区扶贫办组织开展,年终各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报区扶贫办,区扶贫办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为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通过实地查看整合项目公示公告、规模、实施、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情况。查看有关单位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项目村和区直有关单位了解,同干部、党员和一般群众座谈,查看整合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和扶贫效益,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了多少实惠,贫困村村容村貌发生了什么变化。  

第二节 整合资金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一是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二是促进困难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三是村集体经济得到加强。  

二、社会效益  

一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二是产业扶持,群众增收有保障。三是社会事业明显改善。四是群众素质不断提高。  

三、扶贫效益  

2018年底,解决34935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实现稳定脱贫,64个贫困村脱贫全部出列,全区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分管扶贫的副书记区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政研室、监察、财政、发改、扶贫、工科信、教育、民宗、民政、金融办、人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水务、农业、林业、文体、卫计、环保、统计、审计、旅游发展、移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隆阳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做好科学部署、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二节  明确职责分工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街道)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按照《隆阳区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每年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下一年度项目需求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  

第三节  建立协调机制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节  强化项目管理  

要求项目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规范程序进行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批准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等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和变更的需报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节  资金管理  

区财政局根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用途特点和各涉农部门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管理。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各涉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节  推行公开公示制度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政策文件、管理制度、项目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节  严格监督评价  

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纳为隆阳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重点内容,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整改。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对项目成效好、实施进度快的乡镇(街道),优先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云南省隆阳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调整方案基本情表  

2. 云南省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3. 云南省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投  

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