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隆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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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40523-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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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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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23


各有关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有关事项的函》(沪合组办〔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资金33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及乡村建设两方面。

二、建设内容

实施项目5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个,乡村建设项目1个。具体为:

(一)产业发展

实施芒宽乡百花岭村农文旅建设1个,西邑乡大庄村高原特色农产品产业设施建设1个,潞江镇丛岗村自然能提水工程1个,杨柳乡干田社区集贸市场建设1个。

(二)乡村建设

实施瓦窑镇瓦窑社区灾后重建安置点功能提升项目1个。

三、建设工期

建设期限为20244月至202411月底前。各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及时研究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抓好项目推进,确保5月底前项目全部启动实施,11月底前全部完工,资金报账率达95%以上。

四、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援滇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有关事项的函》(沪合组办〔20245号)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明确主体责任

实行“谁批复谁监管,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区级部门负责做好援滇项目申报审核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负责援滇项目组织实施、结算验收、决算审计、项目后续管理等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有人抓,工作有人管;各级各部门要上下协调、通力协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对象落实、责任落实、目标落实。

(二)严格项目计划

项目资金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按资金计划批复内容实施,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投向、实施地点、建设目标、建设周期、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等,切实维护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原则上,上海市援滇项目须严格按计划批复内容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政策变化,确调整的,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并附调整方案,按原申报程序逐级上报,经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由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上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实施。

援滇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资金总量、实施地点、建设目标、受益对象和带动机制等基本要素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建设内容做出必要修正,涉及资金不超过该项目帮扶资金额 10%的,不视作项目调整。项目责任单位须对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及时修订,经当地受援归口部门和挂帮该地的援滇干部签字同意,逐级报农业农村局、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执行公示公告

上海援滇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按照谁分配、谁 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实行、乡、村三级公示,做到全程阳光操作,公开公告公示。级要公开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在项目实施前公示项目分类、投资计划、资金来源、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格标准、实施地点、单位、期限,项目绩效目标,责任单位、受益对象和群众参与机制,中标单位、监理单位等;在项目实施中期公示项目实施进度、质量等;在项目竣工结算后公示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完成明细、验收情况、资金结算、绩效完成,到户项目要公开到组,到组项目要公开到村(社区),项目实施属于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公示。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永久性公示牌,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四)严格政府采购

项目实施执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和当地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执行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制,涉及货物、工程、服务等相应的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有关问题的解读》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项目监督

为加强上海援滇项目监督管理,确保上海援滇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节约高效和廉洁,上海援滇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原则。日常监督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程序、项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招投标及合同、项目推进情况、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带动群众参与产业发展情况等。

除加强上海援滇项目以上日常监管外,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还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确保援滇帮扶产业项目的持续带动作用,要及时将产业项目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项目风险监测,开展帮扶产业项目季度调度监测,主动接受国家监督。

(六)严格执行月调度及季通报制度

坚持“按月调度、按月报告、按月通报”的原则,对项目启动、实施、验收、确权及资金支付等关键节点进行全程跟踪调度,适时通报,对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专人跟踪、动态评估。各项目乡镇(街道)从4月份开始于每24前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报送到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真实反映项目开工情况、建设进度、资金拨付情况、存在问题等。

(七)及时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监理单位初审、项目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同意后,由项目责任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项目责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到场)进行验收和结算。验收组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项目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验收单位。乡镇(街道)实施的项目,需乡镇(街道)组织初验,完成整改后报区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工作应该在项目建成后2个月内完成。

(八)完善项目档案

项目验收合格 2个月内完成资料整理,归档到本级项目资料管理库,同时报送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归档资料需包含项目规划、批复文件、资金文件、招投标资料、监理合同、监理资料、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公示资料、群众会议资料、实施照片、结算资料、初验报告、拨款报账材料、项目公示牌、产业类项目受益情况和与群众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项目审计报告、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移交文件、项目其他资料等。

(九)完善项目后续管理措施

项目完工验收后,要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隆阳区财政局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隆阳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扶联发〔2020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函〔202195号)要求,分级建立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有序推进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资产移交等工作;要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制度),切实加强对项目资产的管理,并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确保项目资金长期发挥效益。

五、资金管理

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援滇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有关事项的函》(沪合组办〔20245号)进行管理。从以下方面管好用好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

(一)严格资金拨付程序

上海援滇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收文后,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及时将项目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供区财政局绩效目标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拨付意见并附相关材料,经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的副区长和挂帮援副区长会签,按程序拨付至项目责任单位乡镇。严格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兑付给施工队的资金必须转账支付,补助农户的资金采取存折兑付,由信用社打入农户一折通,杜绝现金支付。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拨付及时,资金拨付要紧跟项目进度走按比例拨付,做到项目实施结束,资金清算结束,报账结束,不拖欠,积累

(二)结余资金管理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2282号),援滇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净结余、项目无法实施形成的结余、以及连续两年未支出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应当履行结余资金调整使用手续,统筹安排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相关的工作。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提出结余资金使用建议,经援滇干部联络组(小组)、财政局审核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审核后统筹使用。相关调整使用情况应及时抄送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资金监管

项目主管单位和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局部门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时的前提下,加强对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管,严格检查监督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项目乡镇的指导;项目镇(街道)、村要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抓好绩效管理

援滇资金实行严格的绩效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随资金文件一并下达绩效目标;在项目完工后,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加强绩效管理,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加强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格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绩效管理,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对援滇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援滇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纳入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考核评估工作。

(五)审计

沪滇协作资金项目,应列入本级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完成验收整改后,要及时开展审计工作,并由本级及以上审计部门或是审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且报送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资金计划安排

2.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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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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