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59-7/2023101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资金项目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0-16


隆阳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入库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和《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32)精神,全面规范和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形成建成一批、储备一批、退出一批”的良性循环隆阳区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乡、村三级、挂包单位人员、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认真的入户走访调查、研究编制,汇总成隆阳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方案)项目库共涉及21个乡镇、352村(社区),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就业项目、巩固“三保障”成果四大类别。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即:20241月至202412月。

第一章    


隆阳区,位于云南省西部,是保山市府所在地。“世界物种基因库”高黎贡山和怒山山脉纵贯南北,澜沧江、怒江两条国际河流相拥左右,东距省会昆明498公里,西离中缅边境279公里。国土面积4849.56平方公里,山区、半山区占92.6%,森林覆盖率65.56%,年平均气温17.5℃,全区有21个乡镇(街道),351个村(社区),常住人口90.2万人,

2012年,隆阳区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滇西边境山区”片区县之一。2022年,全区生产总值453.65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93.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93.9亿元,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79.9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5799元、17337元。全区有脱贫人口2148894873人,监测对象55631847人,其中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25689777人,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29958701人。

第二章 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与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贫困县编制和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保证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入库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和《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32)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项目库建设要聚焦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内容,有序入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

------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坚持发挥效益。入库项目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促进产业发展为首要目标,必须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需要,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群众持续增收。项目效益论证不充分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保障要素。在项目入库前,要全面完成项目要素保障前期预审工作。存在不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影响、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建设用地难以保障等情况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第三节   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自摘帽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贯彻落实摘帽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一平台三机制”,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出列村和基础薄弱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人均支配收入水平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章 项目建设规模


2024隆阳区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支持脱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规划布局,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脱贫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三产融合发展,力促产业项目进村到户。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加快交通、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农村饮用水保障、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


第一节 产业发展


2024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66个,计划资金总额22028.3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4688.10万元,其他资金7340.20万元。

一、生产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生产项目30个,计划投资9415.1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5189.10万元,其他资金4226.00万元。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民宗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社

配套设施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配套设施项目9个,计划投资3624.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844.00万元,其他资金1780.00万元。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金融服务保险配套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个,计划投资10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

、加工流通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项目1个,计划投资410万元,其中:申请其他资金410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

、产业服务支撑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产业服务支撑项目5个,计划投资3895.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3365.00万元,其他资金530万元。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9个,计划投资3684.2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3290.00万元,其他资金394.20万元。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就业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就业项目3个,计划投资455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4550万元。

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三节  巩固三保障成果


2024年计划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计划投资82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820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体育局


  乡村建设行动


2024年计划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0个,计划资金总额3662.91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2652.91万元,其他资金1010.00万元。

、村庄规划编制(含修编)

2024年计划实施村庄规划编制(续建)项目1个,计划投资370.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370万元。

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2024年计划实施农村道路建设项目9个,计划投资2278.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268.00万元,其他资金1010.00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宗局、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

2024年计划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10个,计划投资1014.91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014.91万元。

责任部门: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

第四章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库项目补助资金范围的项目,参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门整合资金项目投资及补助标准按相关行业的概算定额标准及计算标准执行。在具体编制过程中,实行相关标准、办法、规定与我的实际需要投入情况相结合。

隆阳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项目年度计划资金总额30661.21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22311.01万元,占总投资的72.77%;其他资金8350.20万元,占总投资的27.23%

分项目预算具体为:

1.种植业基地项目投资6254.3万元。

2.养殖业基地项目投资1454.8万元。

3.林草基地项目投资940万元。

4.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投资766万元。

 5.产业服务支撑项目投资3895万元。

6.产业园(区)项目投资1740万元。

 7.加工流通项目投资410万元。

 8.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投资1000万元。

9.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投资3684.2万元。

10.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投资2450万元。

11.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投资1600万元。

12.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投资500万元。

13.“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投资820万元。

14.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投资370万元。

15.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014.91万元。

16.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项目投资350万元。

17.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508万元。


第五章   组织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管理体制,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年度使用方案工作为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工作的统筹性、时效性、持续性。

第二节  明确职责分工


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库建设工作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编报工作,负责健全完善项目库建设协同机制,要求细化明确压实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在建库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负责对入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理化论证和必要的尽职调查审慎把关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街道)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节  项目管理


一、加强公告公示。项目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项目在哪里实施,就要公示公告到哪里。通过公示牌(栏)等,采取群众便于知晓的地方和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公示。建立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项目确定后应告之群众。村级实施的项目,应组织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监督渠道。

二、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理各项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项目库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强化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各项后续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乡风文明行为;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每个项目的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到村到户后续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四是建立产业项目利益分配管理办法等;五是健全项目实施日志管理制度,形成专项档案资料库。

四、强化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年度评估和对单销号方案修订制度,客观地对项目库中的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综合资金到位进展、项目实施效果、市场变化影响等因素,检验项目的建设成效,实行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修订,严格上报审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资金安全,又有利于监督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实。

第四节 资金管理


项目库项目执行乡级报账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库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项目库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

建立项目库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库资金的公告、公示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项目库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项目库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项目库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项目库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强化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


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制度。客观地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综合资金到位进展、项目实施效果、市场变化影响等因素,检验项目的建设成效,实行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修订,严格上报审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资金安全,又能提高时效,有利于监督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实,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


附件:隆阳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