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修编)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59-7/20230830-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资金项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8-30
隆阳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修编)
实施方案
隆阳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
隆阳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方案(修编)
前 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入库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2号)精神,全面规范和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形成建成一批、储备一批、退出一批”的良性循环,隆阳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对隆阳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目库进行了动态调整,编制完成了隆阳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目库实施方案(中期调整)。项目库共涉及21个乡镇、352村(社区),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就业项目、易地搬迁后扶、巩固“三保障”成果、其他6个部分。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即: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第一章 概 况
隆阳区,位于云南省西部,是保山市府所在地。“世界物种基因库”高黎贡山和怒山山脉纵贯南北,澜沧江、怒江两条国际河流相拥左右,东距省会昆明498公里,西离中缅边境279公里。国土面积4849.56平方公里,山区、半山区占92.6%,森林覆盖率65.56%,年平均气温17.5℃,全区有21个乡镇(街道),351个村(社区),常住人口90.2万人,
2012年,隆阳区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滇西边境山区”片区县之一。2022年,全区生产总值453.65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93.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93.9亿元,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79.9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5799元、17337元。全区有脱贫人口21488户94873人,监测对象5563户1847人,其中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2568户9777人,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2995户8701人。
第二章 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与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贫困县编制和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保证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入库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2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
------坚持聚焦精准。项目库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把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又能体现管理功能。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自摘帽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贯彻落实摘帽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一平台三机制”,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出列村和基础薄弱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人均支配收入水平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章 项目建设规模
2023年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支持脱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规划布局,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脱贫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三产融合发展,力促产业项目进村到户。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加快交通、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农村饮用水保障、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
2023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49个,计划投资23145.2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1561.47万元,沪滇协作资3691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7003.55万元,业主投入889.22万元。
一、种植业基地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种植业基地项目19个,计划投资5297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2838万元,沪滇协作资519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920万元,业主投入20万元。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民宗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
二、养殖业基地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养殖业基地项目5个,计划投资2868.69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2264.47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350万元,业主投入254.22万元。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2023年计划实施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4个,计划投资1388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734万元,沪滇协作资654万元。
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乡村振兴局
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2023年计划实施科技服务项目8个,计划投资2893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346万元,沪滇协作资1451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096万元。
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乡村振兴局
五、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计划投资900.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900.00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
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1个,计划投资3273.27万元,其中:其他涉农整合资金3273.27万元。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2023年计划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9个,计划投资2085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470万元,业主投入615万元。
责任部门:隆阳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八、其他
2023年计划其他项目11个,计划投资4780.28万元,其中: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3009万元,沪滇协作资1067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714.28万元。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民宗局
2023年计划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2个,计划投资4275.43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533.2万元,沪滇协作资160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2579.23万元。
一、村容村貌提升
2023年计划实施村容村貌提升项目2个,计划投资176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76万元。
责任部门:区民宗局、区乡村振兴局
二、村庄规划编制(含修编)
2023年计划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含修编)项目1个,计划投资410.00万元,其中:其他涉农整合资金410万元。
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三、农村道路建设项目(通村路、通户路、小型桥梁等)
2023年计划实施农村道路建设(通村路、通户路、小型桥梁等)项目3个,计划投资478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28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350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3个,计划投资2573.2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753.97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819.23万元。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民宗局
五、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
2023年计划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2个,计划投资478.23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475.23万元,业主投入3万元。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六、其他
2023年计划实施其他项目1个,计划投资16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60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计划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计划投资7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700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计划实施就业项目3个,计划投资1406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26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280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计划实施易地搬迁后扶项目1个,计划投资380.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380.00万元。
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计划实施其他项目1个,计划投资386.87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386.87万元。
责任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区联席办、区发改局
第四章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库项目补助资金范围的项目,参照部门整合资金项目投资及补助标准按相关行业的概算定额标准及计算标准执行。在具体编制过程中,实行相关标准、办法、规定与我区的实际需要投入情况相结合。
隆阳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期调整)项目库规划项目预算总投资30293.5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4687.54万元,占总投资的48.48%;沪滇协作资3851万元,占总投资的12.71%;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0862.78万元,占总投资的35.86%;业主投入892.22万元,占总投资的2.94%。
分项目预算具体为:
2.养殖业基地项目投资2868.69万元。
3.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投资2893万元。
4.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投资1388万元。
5.产业园(区)项目投资100万元。
6.村容村貌提升项目投资176万元。
7.村庄规划编制(含修编)项目投资410万元。
8.公益性岗位项目投资1228万元。
9.技能培训项目投资126万元。
10.加工业项目投资923万元。
11.交通费补助投资52万元。
12.林草基地建设项目投资492万元。
13.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元。
14.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478万元。
15.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投资478.23万元。
16.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投资2573.2万元。
17.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投资123.28万元。
18.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项目投资514万元。
19.水产养殖业发展项目投资85万元。
20.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投资553万元。
21.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投资700万元。
22.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投资900万元。
23.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投资3273.27万元。
24.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投资2085万元。
25.其他项目投资926.87万元。
第五章 组织保障措施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管理体制,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年度使用方案工作为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工作的统筹性、时效性、持续性。
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方案的编制、指导督促、组织协调、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街道)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
一、加强公告公示。项目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项目在哪里实施,就要公示公告到哪里。通过公示牌(栏)等,采取群众便于知晓的地方和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公示。建立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项目确定后应告之群众。村级实施的项目,应组织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监督渠道。
二、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理各项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项目库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强化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各项后续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乡风文明行为;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每个项目的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到村到户后续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四是建立产业项目利益分配管理办法等;五是健全项目实施日志管理制度,形成专项档案资料库。
四、强化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年度评估和对单销号方案修订制度,客观地对项目库中的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综合资金到位进展、项目实施效果、市场变化影响等因素,检验项目的建设成效,实行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修订,严格上报审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资金安全,又有利于监督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实。
项目库项目执行乡级报账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库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项目库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
建立项目库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库资金的公告、公示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项目库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项目库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项目库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项目库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制度。客观地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综合资金到位进展、项目实施效果、市场变化影响等因素,检验项目的建设成效,实行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修订,严格上报审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资金安全,又能提高时效,有利于监督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实,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
附件:隆阳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期调整)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