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21-031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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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1-03-13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决定书》(云审决〔2020〕15 号)、《审计报告》(云审报〔2020〕18 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本级及隆阳区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隆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逐一分析研究,逐一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401人重复参保多获取财政资金208520元
1. 基本问题:2019年,保山市本级及隆阳区有401人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造成财政资金多补助208520元。其中,保山市本级有36人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间重复参保,涉及财政多补助资金18720元;隆阳区有365人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间重复参保,涉及财政多补助资金189800元。
经核实,隆阳区存在重复参保276人。其中,市级职工和区级居民同时重复参保27人,区级职工和居民同时重复参保249人,涉及财政多补助资金143520元。
2. 存在问题的原因:
(1)2017年7月份原新农合系统数据整体迁移至医保信息系统,由于医保系统未做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拦截是导致重复参保数据主要原因。
(2)参保人员批量导入医保信息系统时系统没有拦截重复参保人员。
3. 整改措施:
(1)及时对涉及重复参保的276人进行清退,确保参保人按规定参加一项基本医疗保险。
(2)在财政结算年度对相应补助资金中对重复参保涉及多补助资金上缴区财政。
(3)进一步清查包括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重复参保人员,确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加强地区和险种间数据共享关联,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4.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
(1)清退重复参保人员276人,确保参保人按规定参加一项基本医疗保险。
(2)于6月5日对隆阳区重复参保的276人,涉及财政多补助资金143520元已上缴区财政。
(3)全面梳理清查重复参保情况,及时对重复参保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参保人按规定参加一项基本医疗保险。
(二)182家单位欠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3266295.15元
1. 基本问题:截至2019年底,保山市本级及隆阳区有182家单位累计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3266295.15元,涉及参保人员2990人。其中,保山市本级有11家单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402796.59元,涉及参保人员572人;隆阳区有171家单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2863498.56元,涉及参保人员 2418人。
2. 存在问题的原因:
(1)医保系统征缴数据与财政拨付应缴数据由于计算方式不同导致数据不符。
(2)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或已停止经营为破产清算参保缴费困难。
(3)部分欠费属于多年“死欠”,无法查找当时的法人。
3.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用人单位性质,对行政事业单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问题,要求参保单位限期补足欠缴的保险费;对企业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问题,结合国家征缴政策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强化审核管理,确保参保单位及时足额申报缴费。
4. 整改情况:未全部整改。经核实,区级欠费的171户中有4户未欠费,涉及金额17890.07元,其余167户,涉及金额2845608.49元,目前已缴入148户,清缴欠费2236326.10元;剩余19户企业因经营困难未清缴欠费,涉及金额609282.39元。
5.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4户未欠费,涉及金额17890.07元(有1户原已缴费,由于变更过参保代码,导致形成未交费,涉及金额12049.12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401人重复参保多获取财政资金208520元
1. 基本问题:2019年,保山市本级及隆阳区有401人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造成财政资金多补助208520元。其中,保山市本级有36人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间重复参保,涉及财政多补助资金18720元;隆阳区有365人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间重复参保,涉及财政多补助资金189800元。
经核实,隆阳区存在重复参保276人。其中,市级职工和区级居民同时重复参保27人,区级职工和居民同时重复参保249人,涉及财政多补助资金143520元。
存在问题的原因:
(1)2017年7月份原新农合系统数据整体迁移至医保信息系统,由于医保系统未做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拦截是导致重复参保数据主要原因。有2户重复导入应征信息,形成未交费,涉及金额5840.95元;有1户未产生欠费,由于系统原因出现在欠费清册里面,欠费金额为0元);19户因经营困难未清缴企业的欠费,涉及金额609282.39元,下一步区税务局将对欠缴企业积极进行协调追缴(详见附件1)。
(三)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涉嫌违规承包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套取医保基金734938.77元
1. 基本问题:2019年1月,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与保山老邻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山老邻居公司)签订《医疗服务设施设备租赁合同》,由区妇幼保健院承租保山老邻居公司医疗区及医疗服务设施设备,并以保山老邻居公司名义开展医疗服务,同时,以保山老邻居公司名义申报医保结算资金及大病保险资金。在此期间,保山老邻居公司所属医疗区共计12名医护人员,除1名护士、1名按摩师为老邻居公司职工外,其余10名为区妇幼保健院职工,所使用药品及医用耗材均为区妇幼保健院所有。截至2020年2月,区妇幼保健院以保山老邻居公司的名义开展医疗服务共取得医疗服务收入1010967.55元,其中取得医保基金及大病保险资金734938.77元,上述1010967.55元资金全部滞留在保山老邻居公司账户安排使用。期间,用于支付保山老邻居公司的租赁费及医疗检查费用489864.49元,余额521103.06元至今仍存放在保山老邻居公司账户。
经核实,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和隆阳区老邻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套取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4375.0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23801.88元、兜底保障资金1633.81元,共计509810.77元。
2. 整改措施:
(1)对区妇幼保健院涉嫌违规承包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改,责成区卫生健康局对妇幼保健院班子集体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2)暂停与保山老邻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并限期整改。
(3)追回区妇幼保健院和保山老邻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套取的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4375.0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23801.88元、兜底保障资金1633.81元,共计509810.77元。
3.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
(1)责成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与保山老邻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日终止了《医疗服务设施设备租赁合同》。
(2)暂停与保山老邻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责成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和保山老邻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两月内整改完毕。区医疗保障局牵头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于6月3日追回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和隆阳区老邻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套取的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4375.0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23801.88元、兜底保障资金1633.81元,共计509810.77元。
(四)利用29名死亡人员套取医保基金39463.38元
1. 基本问题:根据保山市死亡人员信息与医保报销人员信息比对发现,2019年,隆阳区有29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死亡后仍有被利用报销医疗保险的情况。上述利用死亡人员身份全年累计报销80人/次,共套取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39463.38元。
2. 存在问题的原因:
(1)部门信息沟通不畅,部分参保患者死亡时间、身份信息错误。
(2)先就诊,后结账,部分患者病重期间,乡村医生上门服务,患者死亡后一段时间才结账。
(3)就诊信息核实不到位,门诊接诊医生未对患者详细核实人、卡、证身份信息。
3. 整改措施:
(1)联合对29名死亡人员套取医保基金情况进行核实。
(2)严格落实《2019年保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套取的医保基金,并通报相关医疗机构,约谈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
(3)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在病人就诊时即时结算,核实身份,发现证件无效,人、证、卡不符的,不得进行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今后对类似情况一经发现,核实清楚后严查重处。
4.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
(1)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专项核查组对29名死亡人员套取医保基金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于6月16日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体约谈。
(2)严格落实《2019年保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截至6月5日追回死亡人员套取的医保基金39463.38元,并通报相关医疗机构,约谈相关医疗机构责任人。
(3)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在病人就诊时即时结算,核实身份,发现证件无效,人、证、卡不符的,不得进行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今后对类似情况一经发现,核实清楚后严查重处。
(4)责成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医护人员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管理。
5.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经过入户核实29名死亡人员套取医保基金存在两种情况,其中22人,共涉及套取医保基金1416.97元(16人为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进行报销,2人为区外就诊,4人为患者就诊后未即时结算);其余7人,共涉及报销医保基金38046.41元(其中:1人健在,5人死亡时间错误,1人身份证信息不相符)(详见附件2)。
(五)77名居民未缴个人参保费用违规享受医保待遇1089.21元
1. 基本问题:2019年1月,保山市政府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期间,剔除了隆阳区77名贫困人员,并要求上述人员补缴本年度个人参保缴费差额部分180元。截至2月底上述人员未补缴个人参保费用,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停止了上述人员享受201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计发现,2019年1月至2月,上述77名人员利用部门间信息管理衔接不到位、时间差异等原因违规享受医保诊疗77次,产生门诊费用2171.87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1089.21元。
2. 存在问题的原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与医保系统信息比对调整存在时间差。
3.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22号)执行,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及联动,及时处理缴费、退费、停卡等事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区医疗保障局、区扶贫办强化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安排专人进行每月进行数据比对、标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数据一致。
(六)高值耗材管理混乱,购进量与医保报销量不符
1. 基本问题:审计抽查发现,2019年,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共计开展椎体成形手术41例,其中15例手术中所用高值耗材申报结算数大于该耗材的进货数。经查,上述15例椎体成形术多申报手术用高值耗材4大类25个,多报医保统筹基金5097.3元,个人多付费用20478.7元。
2. 存在问题的原因:因医院HIS系统不完善,医院耗材购、销、存管理制度及管理监管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制度。
3. 整改措施:
(1)追回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高值耗材多报医保统筹基金5097.3元,清退多收个人资金20478.7元。
(2)严格落实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责任,对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价格、使用等信息明确监督重点,采取督查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健全制度。
(3)督促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建立高值高额耗材电子管理系统,实施电子化管理;健全完善高值高额耗材出入库查对制度及购销存储台账;全面强化高值高额耗材日常使用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高值高额耗材管理混乱现象;严格执行高值高额耗材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使用时必须做到五个一致,便于日常核查及监管。
4.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
(1)于6月10日追回潞江镇中心卫生院高值耗材多报医保统筹基金5097.3元,督促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全部清退多收个人资金20478.7元,并于6月16日对潞江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督促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完善医用耗材信息化系统并出台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七)40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收取费用77668.60元
1. 基本问题:审计抽查发现,2019年,保山市人民医院等40家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多报病人住院天数的方式,多收取床位费、护理费、诊疗费共计77668.60元。其中:多收取床位费12114.60元、护理费57270元、诊疗费8284元。
2. 存在问题的原因:
(1)因信息化建设滞后,智能审核还不能完全监控到位。
(2)隆阳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就诊人次相对较多,医保审核人员不足,特别是乡镇(街道)医保审核人员专业性不强,人员变动频繁,医保审核工作有待加强。
3. 整改措施:
(1)追回40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收取费用,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整改,追回资金及时上缴市财政局。
(2)责成区医疗保障局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加强对《服务协议》及相关医保政策的落实,杜绝多收费情况的发生。
4. 整改情况:除云南省武警总队保山武警医院2019年7月1日由于部队改革撤销,主体已消失,涉及职工医保清退多收费55元无法追回,其余已整改落实。
(1)追回40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收取费用77613.6元,其中:职工医保1006元,居民医保76607.6元。
(2)于6月16日按审计整改要求将追回资金上缴区级财政,由区财政退回市级财政。
(八)224名困难群体人员及农场职工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1. 基本问题:根据隆阳区困难群体人员信息与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发现,截至2019年底,隆阳区有224名城乡困难群体人员及农场职工未参加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未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涉及在册残疾人72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6名、城乡低保人员126名、孤儿9名、农场职工11名。
2. 存在问题的原因:
(1)区民政、区残联平台导出数据与实际系统数据存在不一致,数据缺失导致。
(2)部分特殊人员身份证错误无法查找。
(3)由于查找不到相关人员等原因,无法参保缴费。残疾人72人中实际已参保缴费43人,死亡3人、服刑4人、失联22人;城乡低保人员126人中实际已参保86人,死亡1人、失联38人、查无此人1人;农场职工11人中已参保10人,有1人无法联系。
3. 整改措施:
(1)区政府召开部门联席会,明确了孤儿(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保参保、报销标准,确保困难及特殊群体实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及特殊群体人员医保权益。
(2)加大特殊人员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全面梳理全区特殊人员2020年度医保参保情况,对未参保人员进行动员参保,确保应保尽保。
4.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2020年特殊人群参保152703人,其中,城乡低保25251人,残疾人23601人,城乡特困人员2790人,在乡重点优抚人员6267人,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586人,以上人员已剔除特殊身份重复人员。
(九)790名城乡困难群体人员未获得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资助
1. 基本问题:根据隆阳区困难群体人员信息与参保资助人员信息比对发现,截至2018年底,隆阳区有790名在册城乡困难群体人员未获得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资助,涉及在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653名、孤儿137名。
2. 存在问题的原因:
(1)2019年隆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日期为2018年9月1日—12月20日,残联、民政需要提供的全额资助参保特殊人员名单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正常在册人员,医保部门依据残联、民政部门提供的全额资助参保特殊人员名单办理参保手续,落实参保政策,导致后续新增人员未及时纳入财政资助。
(2)2019年至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上级未明确医保参保资助标准。
3. 整改措施:
(1)区政府召开部门联席会,明确给予孤儿(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保参保、报销待遇标准,确保困难及特殊群体实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及特殊群体人员医保权益。
(2)加强数据共享、对接,做好困难群体参保动员工作,并按政策进行相应补助,确保应补尽补。
4.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严格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隆政发〔2017〕192)、《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128 号)贯彻落实,且于2020年5月18日印发《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救助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加大资助力度。2020年特殊人群参保136136人,资助总额24130350元。其中:城乡低保资助25251人资助3030120元,重度残疾及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资助7034人资助1758500元,城乡特困人员资助2998人(含孤儿208人)资助749500元,在乡重点优抚人员6267人资助156675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586人资助17025480元。
(十)未按规定严格执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医保待遇有关政策
1. 基本问题:2012年8月,省人社厅制定了住院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起付线按现行政策减半收取等3条针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医保待遇政策。根据该政策,保山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保人社发〔2012〕268号),明确仅执行其中取消乙类药品和特殊检查、特殊诊疗的个人先自付比例政策,并且缩小执行范围,损害了老年人医保待遇。审计抽查保山市本级及隆阳区级54家医院门诊、住院费用发现,2019年,70周岁以上病人未享受取消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比例政策待遇,导致个人多付医疗费用843557.21元。
2.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0岁以上老年人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97号)要求,住院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起付线按现行政策减半收取;取消乙类药品和特殊检查、特殊诊疗的个人先自付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0%,达不到80%的,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3.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市医保局于2020年5月19日下发了《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严格执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医保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隆阳区及时根据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了医保系统,并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
(十一)保山市推行按病种付费医保基金支付改革进度缓慢
1. 基本问题:2018年6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98号),保山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出台了《保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管理办法(试行)》(保医保〔2018〕33号),明确对103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经审计核实,截至2019年12月底,保山市实际按病种付费种类为76种,未推广到103个病种。
2.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98号)执行,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3.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市医保局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政策。
(十二)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医院HIS系统部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1. 基本问题:
(1)截至2019年底,保山市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中有10193名参保人存在首次参保日期录入错误,即首次参保日期在出生日期之前,涉及参保职工45人、参保居民10148人。
(2)截至2019年底,保山市人民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未按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构建、维护、完善医院HIS系统信息。一是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设计存在漏洞,不能详细记录病人一次住院在不同科室、科室内部使用不同床位的信息,而是以出院当日的床位号反映病人住院期间床位信息。如2019年,保山市人民医院有222个病床使用天数超过365天,使用天数最多达911天。经核实,异常情况是因系统存在上述漏洞造成。二是安利医院、潞江镇中心医院2家医院药品库、材料库数据维护混乱,数据勾稽关系不符,没有材料入库、目录表,无期初、期末数量致使无法完整反映医院实际购进数量及金额。
2. 存在问题的原因:
(1)2017年7月份原新农合系统数据整体迁移至医保信息系统,由于医保系统未做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拦截是导致重复参保数据主要原因。
(2)部分乡镇(街道)在参保缴费时为完成任务将即将出生的新生儿录入系统,落户后未修改参保时间。
3. 整改措施:
(1)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修正参保人首次参保日期录入错误的系统漏洞,切实提高系统使用及维护管理水平,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履行《服务协议》,确保完整、准确反映医保业务信息,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2)完善医院HIS系统,解决不能详细记录病人一次住院在不同科室、科室内部使用不同床位的信息系统漏洞;督促安利医院、潞江镇中心卫生院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效性和可用性待市级健全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修正参保人首次参保日期录入错误的系统漏洞,切实提高系统使用及维护管理水平,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履行《服务协议》,确保完整、准确反映医保业务信息,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4.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
(1)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系统中首次参保日期录入错误的10193名参保人于5月25日前完成修正,同时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参保情况清查完善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通知》要求,对全区涉及的27408名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核查、补齐完善数据。
(2)依托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系统,完善医院HIS管理系统,避免出现同一患者在不同科室、科室内部使用不同床位等信息系统漏洞。
(十三)违规转租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损失
1. 存在问题:2017年12月,隆阳区民政局将位于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红庙社区山脚村敬老公寓11115.6平方米爱心护理楼整体出租给保山老邻居公司,用于与养老相关的服务项目。由于该爱心护理楼为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试点项目,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且需要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故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期15年,前5年免租金,租金合计425万元,未经隆阳区民政局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变更及增加经营范围,如违反此义务条款,将对承包方收缴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但自2019年2月起,保山老邻居公司未经隆阳区民政局同意,将爱心护理楼六楼和九楼1800平方米的医疗区擅自出租给隆阳区妇幼保健院,租期2年,每年租金56万元。经核实,2019年3月,保山老邻居公司将隆阳区妇幼保健院留存在该公司账户中的资金140000元确认为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2.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8〕173号),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严格执行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权利条款,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收益。
3.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
(1)责成保山老邻居公司解除2019年1月21日与隆阳区妇幼保健院签订的《医疗服务设施设备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并处理完毕解除协议的相关事宜。
(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追回老邻居养老服务公司1%的合同违约金4.25万元至区民政局专款账户。
(3)责成区民政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探索新型养老模式过程中,认真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
二、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整改成效。以此次审计工作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审计发现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切实深化审计问题整改成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进一步改进完善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清零。
(二)强化医保服务。抓好医保政策落实,依法依规兑现医保报销待遇,做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做好医保个人权益信息记录管理,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多渠道、多形式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强化系统建设。提高医保业务经办和监管水平,进一步理顺卫健、医保部门职责,增强医疗、医保业务融合度,优化数据分析、预警功能,完善医保业务管理系统;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业务系统建设,强化药品、耗材购销存管理,做到真实、完整、准确记录反映诊疗信息。
附件:1.19户因经济困难未清缴企业欠费情况说明
2.利用29名死亡人员套取医保基金有关情况
说明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
19户因经济困难未清缴企业欠费情况说明
经核实,19户因经济困难未清缴企业欠费情况如下:
一、保山盛兴东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336611XXXX,注册登记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饶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义乌国际商贸城主体一期D3-9145号。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策划创意,会议及展览,家政,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管理,电脑打印、复印,电气安装(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的服务;建筑装饰业;设计、制作(不含金属类广告)、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食品,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通信设备,音响设备的销售。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12000元,利润总额-36000元,缴纳税款0元。
二、保山丁丁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税务登记变更为:保山丁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329176XXXX,注册登记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1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尹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环城东路乐业小区129号。主要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担保等涉及专项行政许可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教育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群众文化活动,休闲健身活动,计算机技术推广,贸易代理的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乐器,工艺美术品,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服装,百货的批发和零售;设计、制作(不含金属类广告牌)、发布、代理各类广告。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22425.34元,按核定征收缴纳税款112.12元。该企业2019年起各项保险已全部停保。
三、云南誉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102599349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30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南四环梨花路21号。主要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缴纳税款0元。
四、保山市恒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施甸企业,在隆阳区无税务登记信息。
五、保山天马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0709897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民航路下段。主要经营范围: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租赁;汽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机动车零配件销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辆险、企业财产险、人身意外险代理(限分支机构经营)。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27822865.86元,利润总额21980.06元,全部弥补亏损,待弥补亏损额174464.94元,缴纳税款0元,该缴费人去年生产经营极不正常,从2019年1月起开始拖欠员工工资,现该公司员工已经开始进入司法流程,2019年8月起开始产生欠税,由于涉及其他问题,税务机关已经向外地发出协查函件。
六、保山市森宝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0770450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大陷坝村委会大湾河。主要经营范围:国内木材、边贸木材,木材加工;中草药种苗培育、种植、收购、销售;蔬菜及水果种植、收购、销售及初加工。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0元,利润总额-88790.44元,缴纳税款0元。
七、保山市金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097736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5日,注册资本1104.9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北侧东段(下村加油站旁)。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二手车经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除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0元,利润总额-38499.00元,缴纳税款0元。
八、云南保山嘉宏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309660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2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毛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永昌路岱官路口兴达小区1号。主要经营范围:水果、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蔬菜,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初加工与销售;林木育种和育苗;生物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人工造林,林木抚育管理,贸易代理的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茶,花卉的种植及销售;农产品收购、初加工及销售;粮食,化肥,农药,农用工具的零售;牲畜的饲养。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缴纳税款0元。
九、保山市雄风汽车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336500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段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北段东侧(边防支队修理所旁)。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零售;二手车经销;贸易、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汽车驾驶员培训的服务;汽车修理与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除外)。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191953.99元,利润总额37938.63元,全额弥补亏损,待弥补亏损额1985717.88元,缴纳税款0元。
十、保山融合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无税务登记信息。
十一、保山市康顺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351889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28日,注册资本8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义乌国际商贸城一期仓库一层5间1-6A、1-6B、1-6D、1-6E、1-6F。主要经营范围:日用品百货,农产品,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不含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和零售;汽车租赁;农产品初加工活动;贸易代理;设计、制作(不含金属类广告牌)、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276282.31元,利润总额-27136.50元,待弥补亏损额111332.77元,缴纳税款0元。
十二、保山给力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574684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7日,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隆阳区同仁街48号。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批发零售;智能化安装施工,计算机系统、基础软件、应用软件服务。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1973087.91元,利润总额74669.09元,缴纳税款3872.29元。
十三、保山天马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589615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下村工业园区(惠通路)。主要经营范围:北京现代品牌汽车,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二手车经销。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46913588.13元,利润总额-2893035.46元,缴纳税款0元,该公司和保山天马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企业,也同样经营不正常。
十四、云南林玉航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597130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4日,注册资本118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龙泉路拐角楼79号。主要经营范围:生物工程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农业设备、器具及零配件,针织品、纺织品销售,桑树芽、桑树果、中药材的收购、初加工与销售;农药(杀虫类、杀菌类、除草类、调节类)、化肥、兽药(除兽用生物制品外的兽药用药械)零售;育苗(造林苗、经济林苗、城镇绿化苗、花卉)与销售,造林和更新;办公用品及电子产品、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光伏能源家用器具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2058929.65元,利润总额88749.99元,全额弥补亏损,待弥补亏损额402,205.84元,缴纳税款0元。
十五、保山市消安预警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668284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1日,注册资本969万元,法定代表人:房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正阳北路西侧城市理想二期二楼。主要经营范围:预警设备安装;电子产品(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消防专业管理。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49555.97元,核定缴纳税款99.11元。
十六、保山速派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MA6KLP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6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马里商业中心购物广场B12号。主要经营范围:体育用品,机械设备,服装、鞋帽的零售;正餐服务;健身(不含高危险性体育活动),教育咨询的服务。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550103.88元,核定缴纳税款1100.21元。
十七、广东鸿特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MA6KT8XXXX,注册登记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4日,注册资本0元,法定代表人:史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34号一层104、105、106、113、114室。主要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从事网络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市场信息咨询、市场分析调查服务、物业管理咨询。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缴纳税款0元。
十八、保山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MA6L54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7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正阳南路12号3-3室。主要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显示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智能照明器具的组装;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除外)。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0元,利润总额-1954083.02元,缴纳税款0元。
十九、保山亚隆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502MA6N0RXXXX,注册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某某,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正阳南路12号二楼。主要经营范围:新能源产业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自有厂房租赁;科技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翻译,办公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除外)。2019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0元,利润总额-1843969.22元,缴纳税款0元。
附件2
利用29名死亡人员套取医保基金有关
情况说明
经核实,29名死亡人员套取医保基金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死亡人员身份证信息不符1人
审计反馈问题,王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2769,经核实,王某某,2016年5月3日死亡,2017年起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王某某妻子的身份证号为533001XXXXXXXX2769。王某某身份证号为5333001XXXXXXXX2753,在隆阳区西邑乡王海村卫生室就诊15次报销医保266.4元,实际为王某某妻子张某某就诊报销。
二、健在1人
审计反馈问题,杨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061X,2016年2月3日死亡,经核实,该人健在。医保报销4次,统筹支付46.85元。
三、死亡时间错误5人
(一)蒋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5419,隆阳区杨柳乡鱼塘小浪坝人,审计反馈,2016年7月18日死亡,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5日,2019年4月2日至4月21日,在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保统支费用17033.31元,经核实,蒋某某,2019年7月18日死亡,2019年8月12日注销户口。
(二)杨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1226,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汉庄村14组,审计反馈,2019年1月3日死亡,2019年1月20日至1月20日在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保统支费用1923.82元,经核实,杨某某,2019年1月20日死亡。
(三)聂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1221,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水眼2组,审计反馈2019年3月3日死亡,2019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在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保统支费用5684.84元,经核实,聂某某,2019年3月30日死亡。
(四)孙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1221,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汪宣秀林,审计反馈2019年2月2日死亡,2019年2月16日至2月25在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保统支费用3969.23元,2019年2月8日至2月15在保山市安利医院住院,医保统支费用4125.66元,经核实,孙某某,2019年2月27日死亡。
(五)钱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5428,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冷水村,审计反馈2019年6月20日死亡,2019年6月30日至7月9日在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保统支费用4996.3元,经核实,钱某某,2019年7月23日死亡。
四、患者就诊后未及时结算4人
(一)蒋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5420,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马鞍村,审计反馈2019年3月6日死亡,2019年3月8日、4月16日、5月6日在杨柳乡马鞍村卫生室就诊,医保统支费用49.14元,经核实,蒋某某,死亡前就诊,当时未及时结账,死亡后家属代蒋某某结算报销。
(二)毕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5587,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平掌村大寨4组,审计反馈2019年11月2日死亡,2019年11月10日、11月23日在杨柳乡马平掌村卫生室就诊,医保统支费用44.75元,经核实,毕某某,死亡前乡村医生上门服务,当时未及时结账,死亡后家属代毕某某结算报销。
(三)杨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5418,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杨柳乡联合村,审计反馈2019年6月20日死亡,2019年7月9日在杨柳乡马联合村卫生室就诊,医保统支费用22.05元,经核实,杨某某,死亡前就诊开药,当时未及时结账,死亡后家属代杨某某结算报销。
(四)董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2427,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空广村新和组,审计反馈2019年8月2日死亡,2019年,10月13日在芒宽乡空广村卫生室就诊,医保统支费用16.4元,经核实,董某某,死亡前就诊开药,当时未及时结账,死亡后家属代董某某结算报销。
五、家属冒用死亡人员报销16人
刘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0317、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板桥村1组,2018年10月3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板桥中心卫生院报销3次,统支费用56.04元。
范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0639、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东方村7组,2018年11月6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在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7次,统支费用216.95元。
李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0344、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郎义3组,2018年12月24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在板桥中心卫生院报销1次,统支费用32.82元。
明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0355、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沙坝村4组,2018年10月12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在沙坝卫生院报销2次,统支费用62.04元。
邵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7524、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山脚村2组,2019年5月6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5次,统支费用179.7元
孙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1263、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水眼1组,2019年2月6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水眼村卫生室报销5次,统支费用60.85元.
吴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0342、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北汉庄三组,2018年9月29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在板桥中心卫生院报销1次,统支费用9.35元。
杨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751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白塔社区下白塔小组,2019年9月19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3次,统支费用67.19元.
杨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5481、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娘咱村,2019年5月20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在娘咱村卫生室报销1次,统支费用21.00元。
杨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123X、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大村2组,2019年9月28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大村社区卫生室报销4次,统支费用44.26元.
杨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0610、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河村社区5组,2018年12月28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6次,统支费用95.01元.
杨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2712、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真峰村七组,2018年1月21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西邑中心卫生院报销5次,统支费用122.62元.
张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5423、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河湾村,2019年7月20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隆阳恩德医院报销1次,统支费用79.84元.
赵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0317、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清水村浪麦地小组,2019年2月24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沙坝卫生院报销1次,统支费用13.66元
赵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0313、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清水村浪麦地小组,2019年12月16日死亡,家属冒用死者身份在保山技师学院医务室报销1次,统支费用33.00元
左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5119、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梅兰山村1组,2017年7月12日死亡,瓦房中心卫生院2019年1月14日上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统支费用12元.
六、死亡人员在隆阳区外就诊2人
欧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2765,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党麻村长洼组,2019年8月21死亡,2019年12月10日在施甸县老麦乡黄家村卫生室报销。
杨某某,身份证号码533001XXXXXXXX2712,隆阳区西邑乡真峰村七组,2019年1月21日死亡,2019年6月4日在昌宁县卡斯镇客邑村卫生室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