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推出部分业务“不见面”办理服务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20-02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2-04
疫情防控期间,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推出
部分业务“不见面”办理服务
为防范人员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减少参保人员流动,避免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推出部分业务“不见面”办理服务,如情况紧急,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定资料报送方式。
一、事前咨询倡议办事单位和群众先电话咨询,了解办事流程,我们将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保服务。如无紧急特殊事项,建议您尽量推迟或延期办理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875-2142789
二、优化和简化医保具体业务事项1.简化异地就医备案(1)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疫情传播,参保人员应优先选择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需转往保山市外就医的,可由定点医院办理转诊;省外异地或急诊住院可通过电话或传真办理备案。(2)如异地定点医院因网络等故障不能实现直接结算的,暂由个人垫付,待疫情结束后办理报销。2.延长报销送审期限。参保人员需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业务(含生育保险)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办理,因疫情影响延迟申报的,不受申报时间的限制
三、其他不能电话办理的业务工作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其他零星报销、外伤审批、特慢病卡办理、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虽不能电话办理,但可先电话咨询相关办理流程。对于因滞留异地需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或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未能直接记账结算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可先自己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并备齐资料,在疫情结束后前往隆阳区医保中心办理。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提醒各位参保人员,如确需现场办理,请务必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感谢参保人员密切配合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