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19-123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30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隆阳区医疗保险
服务中心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28号)文件精神,原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更名为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自2020年1月1日起,启用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印章,原保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同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