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申报2020年度医保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19-1209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09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申报2020年度医保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申报 2020年度医保基数现将有关事项》文件精神,现需申报区级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医保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对象
对象为 2019年12月各单位正常参保的在职、退休人员。
二、基数申报方式
各单位医保经办人员于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期间到区医保中心拷取《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并自行制作 2019年1-12月工资统计表。于 2019年 12月 13日至18日将填好的《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 2019年 1-12月工资统计表(加盖公章)一份报送区医保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拷盘后,请先核对本单位参保职工人数和个人信息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是否正确,有问题的需及时报我中心修改。
(二)请经办人员按相关要求严谨计算各参保职工的工资基数,避免出现误差而导致职工医保权益受损。
(三)《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人员顺序不允许重新排列, 只能在原表中录入工资金额一项,其他项目为保护格式,不允许修改,回盘时否则会导致数据出错。
医保基数申报工作事关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将基数申报材料向职工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赵宝华 0875-2206025
附: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工资基数构成说明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
附
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工资基数构成说明
医保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额,缴费基数一经确定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改,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一、在职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构成
(一)机关单位
1、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规范后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 性补贴。
3、国家统一津贴补贴(纳入退休待遇项目):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岗位津贴、公检法法医毒物化验人员保健津贴、政法委工作津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财政发放的津补贴。
4、2018年年终一次性奖金(2019年发放的 2018年 12月基本工资)
5、2018年年终考核嘉奖奖金(2019年发放的嘉奖 1500元、记三等功 3000元)。
6、机关工勤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参照该标准执行,工勤 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二)事业单位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政策内 奖励性绩效工资。
3、国家统一津贴补贴(纳入退休待遇项目):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政府特殊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林业系统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卫生防疫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特殊岗位保留部分等财政发放的津补贴。
4、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2019年发放的 2018年 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5、工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退休人员工资基数的构成
社会保障费(退休)、改革性补贴、退休人员补贴、艰边 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特教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计划生育奖励金、按离退休年龄再增发离退休费、特殊 岗位保留部分、2016年调整养老金、2017年调整养老金、2018年调整养老金、2019年调整养老金、8.13人员中央财政发放生活补贴。
三、基数剔除部分
(一)机关单位剔除部分:公车补贴、改革性补贴(2017年提标)、独子费、妇女卫生费、回族补贴、政府绩效奖励 按月发放部分(2000元/人、月)、政府绩效奖励一次性发放部分。
(二)事业单位剔除部分: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1000 元/人、月)、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奖励性绩效(1500元/人、月)独子费、妇女卫生费、回族补贴。
(三)退休干部剔除部分:妇女卫生费、回族补贴、退 休人员生活补贴(12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