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乡镇定点零售药店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23828288112-1-/2019-11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1-01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乡镇定点零售药店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14 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19〕28 号)《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保医保办〔2019〕4 号)的要求,巩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成效,现将我区开展乡镇定点零售药店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具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按时完成专项检查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请各乡镇、街道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现场检查照片、《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三)联系人:龚琦茜,联系电话:1878806****,传真:2138329。

 

附件:1、隆阳区乡镇定点零售药店登记表

2、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3、保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2019111

 

附件【附件2.xlsx
附件【附件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