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行业扶贫资金项目资料完善专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20-4-/2020-1231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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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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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31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行业扶贫资金项目资料完善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

根据《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

资金项目资料完善专项工作的通知》(〔2020〕—46)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当前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项目资料缺失、项目验收不及时、项目建成后效益不明显、资金拨付原始凭证不规范、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滞后等短板问题整改,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民宗系统行业扶贫资金项目资料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6 月 5 日前,通过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区民宗系统纳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完善,达到项目质量可靠、资金使用规范、档案资料齐全,经得起检验的目标。

二、范围及内容

2017 年至 2019 年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的乡镇主要有:杨柳乡、丙麻乡、瓦马乡、瓦房乡、芒宽乡、潞江镇、瓦窑镇、汉庄镇、兰城街道。

完善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管理方面:围绕项目管理 4 个阶段 18 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项目准备阶段:1.项目规划申报;2.实施方案编制。

(二)项目实施阶段:1.项目招投标;2.启动资金拨付;3. 项目质量监督;4.工期进度控制。

(三)项目竣工阶段:1.验收(乡级初验、区级验收);2. 决算(竣工决算、财务决算);3.拨款(尾款、质保金);4.让利(结余)资金管理;5.报账;6.绩效评价;7.项目移交和后续管理。

(四)项目综合管理:1.项目公示公告;2.项目档案资料;3.施工安全;4.农民工工资。

资金管理方面:围绕涉及资金管理的 5 个方面进行完善。资金分配、资金的使用、资金核算及拨付、资金监管、资金绩效评价。

三、有关要求

一是乡镇(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对照《隆阳区财政局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学习读本》(2020年4月隆阳区财政局编)以及《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隆办发〔2019〕126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等要求,负责对乡镇(包含村、社区)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资料完善工作。

二是6月5日前,各项目实施主体对照项目清单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梳理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清单,并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同时,将项目资料归档整理,以备6月6日至6月30日部门交叉检查和9月底前区扶贫办、区财政局联合随机抽查。

附件:隆阳区民宗局2017-2019年统筹整合项目清单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