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宗局关于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20-4-/2020-1231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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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2-31

隆阳区民宗局关于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近期全区久旱无雨,天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将至,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国家、省、市、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继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现将全区宗教场所清明节期间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

当前,全区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攻坚阶段,今后 1 个月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我区火险最高、火患最多和防扑火任务最繁重、最艰巨、最关键的攻坚时期,2014 年隆阳区“4·12”呢喃山重大森林火灾,2019 年隆阳区“5·08”大柱山较大森林火灾均发生在此阶段,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对此,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各宗教场所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牢固树立“防范高于一切”的意识,把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林区工作的头等大事,将宗教场所纳入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点部位,联防联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努力实现“无火清明”、“平安清明”的目标。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强化安全意识,把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文物保护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辖区内宗教场所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文物保护等相关工作。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督管理,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认真组织检查落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各项公共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严防死守。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在原有的基础上配齐各种消防设施,疏通分流通道,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严防火灾、疾病传染、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水源管理工作,保证场所内的水源洁净、安全、不受污染;要加强用电、用火和防火防盗安全管理,严禁到处乱烧纸钱香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纸钱香火要专门指定在安全的地方燃烧,并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三、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在清明节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清明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及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场所清洁卫生。

二是严格执行《隆阳区民宗局关于做好新型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020〕-02)要求,暂停对外开放,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教职人员在场所之间相互走动外出。

三是做好各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看好人、管好门、专人巡逻,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防盗工作。

四、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宗教领域稳定

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要进一步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妥善处理与有关部门和游客的关系,防止引发事端;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利用宗教活动场所、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经营、骗取游客钱财的非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防邪教组织渗透,维护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维护宗教界的合法利益和良好形象;坚持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严厉打击邪教活动,保护宗教和睦稳定。

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保持联络畅通

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必须各司其职,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和报告制度,各场所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畅通,若因工作失误导致各种事故发生,将追究责任。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