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宗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节假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相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20-4-18_B/2018-051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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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1-09

隆民宗发〔2018〕1号

隆阳区民宗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

节假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根据省、市、区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有关通知,为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过上祥和、安全的节日,确保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现将2018年度节假日期间加强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盗、食品卫生防疫、文物保护和清洁卫生等相关工作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

        隆阳区宗教活动场所多数位于名胜旅游风景区,兼有旅游接待功能,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每一个节假日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宗教场所的相关工作;各宗教团体要指导和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每一个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文物保护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安全意识,把每一个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文物保护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宗教场所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迎接每一个节假日的到来。

        二、认真组织检查落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各项公共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特别是接待任务较重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在原有的基础上配齐各种消防设施,疏通分流通道,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严防火灾、疾病传染、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水源管理工作,保证场所内的水源洁净、安全、不受污染;要加强用电、用火和防火防盗安全管理,严禁到处乱烧纸钱香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纸钱香火要专门指定在安全的地方燃烧,并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确保每一个节日安全。在节假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场所,加强清洁卫生工作,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每一个节日的到来。

        二是以优质服务为核心,热情接待游客、香客,为全区旅游业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在每一个节日期间,各场所要悬挂、张贴节日宣传标语、画贴,营造喜气洋洋的节日气氛,为节日增添光彩。

        四是做好各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看好人、管好门、专人巡逻,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

        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宗教领域稳定

        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要进一步引导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正确认识宗教活动场所每一个节日的接待问题,妥善处理与有关部门和游客的关系,防止引发事端;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利用宗教活动场所、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经营、骗取旅客钱财的非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防邪教组织借机滋事,维护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维护宗教界的合法利益和良好形象;坚决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严厉打击邪教活动,保护宗教和睦稳定。

        四、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保持联络畅通

        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每一个节日期间必须各司其职,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和报告制度,各场所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联络畅通,若因工作失误导致各种事故发生,将追究责任。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