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好保山市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12533001MB1626953H-/2021-071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机关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16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局、各园区,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我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管发〔2020〕6号)和《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管发〔2020〕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20年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作通报,并将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创建情况
按照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关于“2020年,推进全省2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1年,全省40% 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2年,全省70% 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建成节约型机关”的总体目标,2020年,保山市以紧扣目标分年度逐步推进的工作节奏,启动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第一批80家创建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创建主体责任,已全面完成验收,创建率达23.67%(见附件1),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创建任务。
二、2021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全市4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需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创建名单见附件2)。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对照《云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及《云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及管理规范》,深入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五)制止餐饮浪费。按照健康、从简原则,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生产、加工和服务全过程。抓好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改进供餐模式和计价选餐,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措施;加强食堂管理,探索建立用餐登记制度和点餐制度,做到信息化、数据化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健全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带头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示范引领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四、创建及评价工作程序
节约型机关创建及评价参照《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满分100分。评价结果分为:达标(评价分≥80分)和未达标(评价分<80分),2个等级。创建及评价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依据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创建备案。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方案,明确当年本级节约型机关创建计划和对象,2021年方案于7月20日前报送市机关事务局备案。
(二)自评摸底。各级节约型机关创建对象要按照各级创建行动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各创建单位于8月20日前制定创建方案并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市机关事务局备案,于9月20日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满足创建评价达标条件的登录“云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116.52.144.30:8182),填报评价表报送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机关事务局联系人:王艳莎,电话0875-2126091。
(三)核查评价。11月20日前,全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对本级党政机关报送的自评结果开展创建资料台账查阅和现场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过直报系统报送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的部门(含集中办公区),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送节约型机关创建自评打分表,自评80分及以上视为建成节约型机关,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四)抽查复核。12月底前,市机关事务局将对各县(市、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计划完成情况、单位创建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抽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确保2021年度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监督审核。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本级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及进度。
(三)注重巩固提升。2020年已完成创建任务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应对照创建标准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做到创建质量精益求精、创建成果持续巩固。
附件:1.2020年度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计划完成情况
2.2021年度保山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计划
3.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2020年度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计划完成情况
单位所在区域
| 创建单位数
| 已建单位数
| 未建单位数
| 创建率
|
市级
| 76
| 17
| 59
| 22.37%
|
隆阳区
| 54
| 11
| 43
| 20.37%
|
施甸县
| 50
| 17
| 33
| 34%
|
腾冲市
| 52
| 10
| 42
| 16.36%
|
龙陵县
| 55
| 9
| 46
| 31.37%
|
昌宁县
| 51
| 16
| 35
| 19.23%
|
合计
| 338
| 80
| 258
| 23.67%
|
附件2
2021年度保山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计划
序号
| 所属区域
| 单位名称
|
1
| 市级
| 市委政法委
|
2
| 市委政研室
| |
3
| 市委编办
| |
4
|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 |
5
| 市委老干部局
| |
6
| 市科技局
| |
7
| 市财政局
| |
8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9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0
| 市生态环境局
| |
11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2
| 市交通运输局
| |
13
| 市农业农村局
| |
14
| 市民政局
| |
15
| 市应急局
| |
16
| 市政务服务局
| |
17
| 市商务局
| |
18
| 市国资委
| |
19
| 市市场监管局
| |
20
| 市地震局
| |
21
| 隆阳区
| 不低于13家
|
22
| 施甸县
| 不低于6家
|
23
| 腾冲市
| 不低于13家
|
24
| 龙陵县
| 不低于13家
|
25
| 昌宁县
| 不低于6家
|
合计
| 全市不低于71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