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隆阳区机关单位向 市民群众开放停车位的倡议书

索引号
12533001MB1626953H/2023092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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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9-21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隆阳区机关单位向

市民群众开放停车位的倡议书


机关、各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们:

城市因文明而美丽,人民因城市而自豪。在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之际,为方便百姓出行旅游观光购物,促进消费,繁荣市场,有效缓解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停车难问题,在此,向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隆阳区城区具备停车条件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安及下属单位、检察院、法院、医院、中小学、幼儿园、气象局除外),按照“应开尽开”的原则,在国庆、中秋节期间(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面向广大市民免费对外开放。

二、停车场所属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需在显著位置张贴“内设停车场免费开放”提示,给市民停车提供便利。同时,要做好社会车辆进出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

三、对外免费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属于公益停车,准予停放7座(含)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且仅提供场地使用,不负责财务保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毁等法律责任;

四、广大市民朋友要以主人翁的意识,遵规礼让,自觉维护节日期间城市环境卫生,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祥和舒适的旅游环境。

五、对超期停放车辆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停车场所属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知车主驶离,并有权拒绝其停车要求,必要时或交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暂免费对外开放,同步向市民和游客开放公共厕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宣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