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河长制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72730940-4-/2021-061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6-10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河长制工作整改
落实情况报告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根据《隆阳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隆河长办〔2021〕3号)文件精神要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积极按照文件整改“河长制”工作开展,确保通报问题整改到位,现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压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做好河长制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隆阳区搬迁安置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具体分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办公室,明确综合股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开展河长制日常工作。同时,将巡察、督察等工作和任务层层分解到股室,细化工作职责,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河长制工作相关部署开展工作。
二是落实督促检查,全面协调推进。
区搬迁安置办按照工作职责,按照考核指标认真完成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台账,坚持对孙足河每月开展一次巡察监督,现场查看河岸保洁、水域管理、入河排污等情况。组织开展巡河、湖6次,及时补齐上报相关工作材料,同时,及时与瓦房乡、瓦马乡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沟通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三是提高工作认识,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下步工作中将积极配合区河长办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日常业务按时上报,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推进到位。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