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制定廉政约谈制度
- 索引号
- 72730940-4-/2020-031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3-10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制定廉政约谈制度
近日,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约谈制度》,进一步明确廉政约谈内容、创新廉政提醒方式、规范廉政谈话程序。《约谈制度》明确规定,约谈主要包括廉政约谈、提醒约谈、诫勉约谈和问责约谈四种形式。廉政约谈,是对党政正职、就廉洁自律、认真履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提出要求提醒约谈,是针对个人及单位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要求其正视问题,督促整改有关问题;诫勉约谈,是针对已经出现工作中失职或出现轻微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问责约谈,是对因履职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求其说明情况、制定整改工作措施,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与此同时,《约谈制度》对谈话程序进行规范,规定在前1天将约谈的对象、主题、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约谈对象;约谈时,主谈人应向约谈对象说明主题及原因,提出约谈对象需要注意的问题,认真听取约谈对象的情况介绍及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做好约谈记录,并要求其限时整改,对不落实约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启动问责程序,直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