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行政执法主体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3-030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07
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三)法定代表人:王云龙
(四)单位地址: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五)邮政编码:678000
(六)投诉举报电话:0875-2145642
二、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法规、规章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