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行政执法主体

索引号
01525649-8-/2023-030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3-07

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三)法定代表人:王云龙

(四)单位地址: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五)邮政编码:678000

(六)投诉举报电话:0875-2145642

二、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法规、规章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