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 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07-9-/2022-06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6-01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

2022 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场: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农﹝202269号)上级下达我区2022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948.8万元,将资金分配后下达你们(详见附件)。为做好资金补贴兑付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方式

拨付各乡镇(街道)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以2022年各乡镇(街道)粮食种植面积为测算依据分配

二、补贴对象及兑付方式

(一)补贴对象。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为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乡镇(街道)和农场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各乡镇(街道)在兑付补贴资金时要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补贴依据主要为水稻、小麦、玉米、薯类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可适当兼顾薯类、杂粮等其他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补贴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规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拨付,实行封闭运行。由区财政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和经营主体手中。

三、相关要求

(一)加快资金兑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兑付。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加快补贴数据采集,确保补贴于 20226月底完成兑付,原则上各乡镇(街道)资金应全部兑付完毕。

)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事前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等方式,强化补贴资金监管,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间题。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公示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并设立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发放花名册、公示证明材料留底备查。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

(三)强化部门联动为做好补贴的落实工作,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及兑付工作。具体是: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承担2022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区域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方案,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收到区级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宣传补贴政策开展补贴对象评定、调查摸底精准识别补贴对象,公开公示、资料收集归档等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补贴信息数据录入惠民“一卡通”信息系统,对报送的各项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全区种粮农民一次性(第二批)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将提供补贴数据区财政局;宣传补贴政策审核各乡镇(街道)分配方式、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是否规范准确;对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农户举报和投诉案件及时回复;对财政部门或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反馈的发放失败信息及时处理。

3.区财政局对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将复核后补贴数据发送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进行资金兑付;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全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加强与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工作协调和数据传送,负责资金拨付和兑付到位;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向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

)其他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云南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并于2022729日前将兑付工作完成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二是潞江农场、新城农场等单位按属地的原则由潞江镇进行核实和兑付;青华街道办事处、永盛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村委会的补贴工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区财政局僧丽娜 邮箱:lyqczjnyg@163.com;区农业农村局董楠 邮箱:zzyg2216950@163.com

 

附件: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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