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07-9/20240830-00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8-3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场: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134号),现将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分配给你们。为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及额度

(一)资金额度。2024年全区计划兑付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2820000元,计划兑付面积1619057.788亩,各乡镇(街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1。

(二)分配方式。分配各乡镇(街道)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根据各乡镇(街道)汇总的农户申报面积,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测算:

某乡镇(街道)的补贴金额=该乡镇(街道)2024年申报补贴面积÷全区2024年申报补贴面积×上级下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资金总额。

二、补贴对象、标准及兑付方式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鼓励各地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区级根据收到补贴资金总量和区级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辖区内补贴标准统一。

(三)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1.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三)兑付方式。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通过云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兑付至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如果补贴对象为企业、组织或机构的,兑付至补贴对象指定的“一卡通”管理平台对公账户。

三、资金管理

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和《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特殊补贴对象补贴发放有关情况处理意见的通知》(云财农〔2022〕249号)等规定执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每户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彻底杜绝虚假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相关要求

(一)做实补贴资金兑付前期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云财规〔2023〕199号)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提前做好耕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公示等工作,并将核实情况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要确保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尽早让农民吃上“定心丸”,调动和保护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潞江农场、新城农场、知青农场等单位按属地的原则由潞江镇进行补贴面积核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为确保耕地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及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是: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分配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补贴对象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收到区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文件后,要做好补贴对象评定、调查摸底、资金分解到户、公开公示、资料收集归档等具体工作,并将公示无误后的补贴数据录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进行补贴对象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校验。核实、校验不通过的退回并向信息采集主体说明情况,校验有误的需更正后重新录入,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2.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的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宣传补贴政策和解释相关工作,审核各乡镇(街道)分配方式、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是否规范准确,指导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误后的补贴对象数据录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及时审核各乡镇(街道)上报管理平台数据,审核不通过的要及时退回各乡镇(街道);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对农户举报和投诉案件及时回复;对银行反馈的发放失败信息及时处理。

3.区财政局为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云南省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对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发放;及时对各乡镇(街道)和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补贴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三)政策宣传有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为兑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实行包干使用,超支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解决;如当年有结余则留存在区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结转下年使用。

(四)材料按时报送。为按时上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兑付工作情况,确保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请各乡镇(街道)安排专人于5月30日前将公示无误后的补贴数据录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将资金兑付汇总表(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7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局董楠 电话:3139605,邮箱:zzyg2216950@163.com;区财政局僧丽娜 电话:2219000,邮箱:lyqczjnyg@163.com。


附件:1.隆阳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隆阳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汇总表

3.隆阳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公示(模板)
























附件1:

隆阳区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资金分配

乡镇

乡镇申报面积(亩)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元)

备注

合 计

1619057.788

62820000


金 鸡

18493.3

717546.41


板 桥

83359.46

3234375.77


河 图

15117.26

586554.9


永 昌

109.6

4252.52


兰 城

6277.86

243583.13


青 华

1485.22

57627.05


永 盛

58821.28

2282285.93


汉 庄

37249.69

1445300.81


辛 街

55275.79

2144719.7


蒲 缥

125620.44

4874116.35


潞 江

226222.12

8777496.2


芒 宽

155190.479

6021444.05


西 邑

111069.96

4309552.72


丙 麻

79346.219

3078660.63


水 寨

32538.28

1262496.47


瓦 渡

91888.99

3565324.47


瓦 窑

95299.62

3697658.09


瓦 马

99625.5

3865503.72


瓦 房

115990.51

4500471.75


杨  柳

210076.21

8151029.33


注:1.测算面积为各乡镇(街道)落实后申报的面积;2.测算面积不含市农科所面积,3.潞江镇的补贴面积(资金)包含新城农场、知青农场、潞江农场(社区)。

附件2:


隆阳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2024年  月  日

主要领导签字:

名 称

补贴面积

(亩)

兑付金额

(元)

涉及农户数

(户)

备注

行政村1





行政村2





......





......





.....

































































合 计





附件3:

隆阳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公示

(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农〔202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区/乡镇/村(社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受益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隆阳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公示表公开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



XX乡、镇人民政府/XX村(社区) XX年X月XX日


附件:隆阳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