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局关于印发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07-9-/2019-0122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隆农发〔2019〕16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1-22
隆阳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
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隆阳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遴选工作,确保全区限用农药经营依法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有关规定,结合隆阳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云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科学编制隆阳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通过制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严格控制隆阳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使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总体目标。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建立追溯管理体系,落实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和使用主体责任,强化限制使用农药监管,实现管理规范、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记录溯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使用安全,引导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低风险等环境友好型农药,推广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减量控害增效措施,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三)基本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全局、因地制宜、均衡设置的原则,既要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便于农民购买和监督管理,又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区域规划、产业发展、病虫害发生、作物特点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科学编制布局规划。
二、具体布局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布局要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在5万亩以上的乡镇,设立一个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每增加5万亩可增设一个;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在5万亩以下的,每两个乡镇设立一个,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7〕291号)、《云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施方案》(云农种植〔2018〕20号),结合隆阳区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粮食作物播种情况,全区共设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22个,分布在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中:兰城街道办事处1个(兰城社区)、板桥镇2个(板桥村1个、沙坝村1个)、金鸡乡1个(金鸡村)、汉庄镇1个(汉庄村)、辛街乡1个(辛街村)、西邑乡2个(永信街1个、羊邑街1个)、丙麻乡1个(丙麻街)、瓦渡乡1个(瓦渡街)、水寨乡1个(水寨街)、瓦窑镇1个(瓦窑街)、蒲缥镇1个(蒲缥街)、潞江镇2个(小平田1个、芒旦1个)、芒宽乡2个(芒宽1个、岗党村1个)、瓦马乡2个(瓦马村1个、汶上村1个)、瓦房乡1个(瓦房街)、杨柳乡2个(杨柳村1个、干田村1个)。
三、核定办法
(一)成立核查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隆阳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隆阳区农业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迎新 隆阳区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吴有杰 隆阳区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杨镇州 隆阳区农业局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郭加果 隆阳区农业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杨晓明 隆阳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
杨 睿 隆阳区农业局科教法规股股长
罗丽萍 隆阳区农业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李学义 隆阳区植保植检站站长
赛祯赵 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副站长
刘艳春 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隆阳区植保植检站,由李学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二)遴选程序。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云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申请、实地核查、初审、审查等工作,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通知辖区内限制使用农药布局点内的农药经营者(不在布局点内的不得遴选)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乡镇报名参选。
(三)遴选办法。对符合隆阳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条件的农药经营者,各乡镇在每个布局点内初步遴选1-3户,按照先到先办、择优办理的原则,对布局点达到布局数量的不再受理申请。各乡镇遴选数量达到3户后于5日内上报隆阳区农业局植保植检站,植保植检站根据遴选汇总情况上报隆阳区农业局后到各乡镇进行实地综合考评,推荐各方面条件达标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进行有关申请和审批。
咨询电话:0875-2216404
附件: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关于申请资料真实合法的声明
3.隆阳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推荐意见表
4.云南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推荐意见表
5.农药经营许可材料审查报告
6.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表
7.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