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07-9-06_A/2016-021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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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5-01-12

隆阳区农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4109号)要求,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紧紧围绕当前重要工作,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的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公开内容及形式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共享信息。

1、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办事流程等情况;

2、局机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农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4、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草案的征求意见稿;

5、农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情况;

6、农业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9、重大农业发展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农业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11、局领导成员职责及变更情况;局机关股室和各级站所的工作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负责人姓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12、农业专家选拔、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1隆阳农业信息网;

    2、新闻发布会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3局机关办公地点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栏。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组长由韩保胜局长担任,成员有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信息股、种植业股、局办公室及各二级单位等负责人,协调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1、信息主动公开程序:局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拟定公开信息交分管领导审查后送办公室交局长审批签发转收发室发布。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按照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农业局收到公开申请表格后属于公开范围的转交局属相关股室、站所处理。

   五、有关要求

    各股室、站所要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确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流程,为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奠定基础,各股室、站所之间相互协调,互相联系和沟通,搞好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隆阳区农业局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