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核拨事项申请办事服务指南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0-1104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1-04
一、服务范围
本辖区内工商登记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
二、服务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已认定为见习基地;
2.吸纳的见习对象必须为: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3.见习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须按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方可申请见习补贴 4.见习时间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见习基地组织的见习人员如已进行过就业登记的,不可申请见习补贴。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格式 | 要求 |
1 | 参加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 R复印件(收取)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不收费。(收费需注明收费标准)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审批结束后,发文通知。
送达方式:无送达环节。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2215489 ,咨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人社局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2193000,投诉地址: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窗口。
九、相关文书、表单
(一)下载地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4410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切换服务地—保山市隆阳区—网上办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就业见习补贴核拨事项-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