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能量】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不行!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2-0913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1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2-09-13 10:00 发表于北京
职场驰骋
社会保险为您保驾护航
工伤、失业、退休后领养老金……
都少不了它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的权利
也是双方共同的强制性义务
双方均无权免除
对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不算小账,不计小利,不听一家之言……
@劳动者 @企业
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的用人单位
以现金方式代替缴纳社保
还美其名曰为员工好
可别傻傻地相信了
坚决拒绝才是正解
还有一些员工
想通过工资形式拿到社保费
然后再自行参保
或者不参保
以为这样可以有更大收益
这种“小聪明”可不行!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保或者由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