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招聘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公告
- 索引号
- 57982556-1-/2019-0916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6
为了更好地服务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戒治质量,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和违法经历。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限保山市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
4.男性,35周岁以下,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5.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大专毕业生优先聘用。
6.有会计资格或财会专业人士可以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部队送回原籍的人员。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曾被原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人员。
(1)在原用人单位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原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原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原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
2.报名地点: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隆阳区汉庄镇上海子村以西二公里)。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登记表》。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3张。
(2)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二)资格审查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交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经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及工资待遇。应聘通知下发后,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单位统一组织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工资每月按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发放(含基本工资、考核及国家规定购买的住房公积金、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各种休假参照警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