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57982556-1-/2022-0825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8-25

区直各参保企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保人社联〔2022〕11号)等精神,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并结合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隆阳区国资委、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审核结果,你企业(单位)符合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拨付你企业(单位)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详见附件1)。

一、专款专用

此款为你企业(单位)2022年收入,列入对应收入科目(明细科目:稳岗返还收入)。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单列支出明细(明细科目:稳岗返还支出)进行核算。请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严格资金用途

请各企业(单位)在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后,按政策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本企业(单位)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份(加盖公章)(附件2:参考样式)、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给予职工生活补助的人员名单和金额(记账凭证、付款记录等原始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种类、人员名单和金额(记账凭证、付款记录等原始凭证复印件);培训人员名单和资金(记账凭证、付款记录等原始凭证复印件)等。报送方式: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纸质材料采用窗口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报送至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大厅(金山路18号)。(联系人:杨金蓉,联系电话:0875-2195512,邮箱:2190136212@qq.com)

附件:1. 2021年度隆阳区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拨付汇总表

2.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参考样式)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