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0下半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0-102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0-20
项目概况 隆阳区2020下半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2020-0057
2.项目名称:隆阳区2020下半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65.50万元
5.采购需求:
5.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如下表:
标段号 | 项目编号 | 内容 | 采购预算不超过 (万元) |
培训人数(人) | |||
1标段(瓦窑镇、瓦马乡、瓦房乡、杨柳乡) | JSZC2020-0057(1) | 不低于500 | 80.00 |
2标段(水寨乡、瓦渡乡、丙麻乡、西邑乡、永盛街道) | JSZC2020-0057(2) | 不低于500 | 80.00 |
3标段(芒宽乡、潞江镇、蒲缥镇、辛街乡、汉庄镇) | JSZC2020-0057(3) | 不低于500 | 80.00 |
4标段(板桥镇、金鸡乡、河图街道、永昌街道、兰城街道、青华街道、九隆街道) | JSZC2020-0057(4) | 不低于500 | 80.00 |
5标段(网络创业培训) | JSZC2020-0057(5) | 不低于350 | 45.50 |
合计 | 不低于2350 | 365.50 |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竞标,并按所投标段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5.2培训内容:择优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培训机构在隆阳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培训;中标培训机构按照工种目录,结合乡镇重点产业发展,根据产业项目确定培训内容;尊重群众意愿,围绕市场用工需求确定培训内容。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任务。
5.3培训时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每班次培训学时满足。网络创业培训任务必须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其余标段培训任务必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且确保培训质量。
5.4培训经费保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文件规定,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予以培训补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文件规定,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补贴。培训期间,如遇政策调整补助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
5.5质量要求: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和职业技能培训APP,实现培训补贴“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培训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且确保培训质量。无故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培训机构将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不得参加接下来三年内我区范围内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
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网络创业培训任务必须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其余标段培训任务必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且确保培训质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等当事人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故按要求本项目将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民办培训学校需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须提供2019年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合格文件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需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开展职业培训的相关有效证件(须提供2019年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合格文件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除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外,同时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下同),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参与报名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④资格要求中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发送至798617191@qq.com进行信息登记及报名确认,报名资料需注明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修正、补充。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投标人请于以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招标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时间安排]。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提交:投标人网上提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2)现场递交: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1套(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光盘和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与纸制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4标段每个标段¥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5标段¥8000.00元(捌仟元整);
1.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岫东路支行 |
1标段开户账号:62328********685383 2标段开户账号:62328********685409 3标段开户账号:62328********685425 4标段开户账号:62328********685441 5标段开户账号:62328********685466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及项目编号,请投标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2.其他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提交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 号:5305 0172 ******** 0199 联系人:张春仟 联系电话:0875—2236039(代理费事项)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4.监督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218607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35876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8号
联系方式:0875-2238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
业务电话:1398705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天毅
电话:0875-223852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鲁惠莉
电 话:139*******788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招标文件应注明电子化交易的内容
为规范保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使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电子化招标(采购)文件时明确电子化交易的内容,整理如下内容供参考使用: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
3、电子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4、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6、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
8、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未按本条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0、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在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1、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