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57982556-1-/2018-042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4-20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潞江、新城农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3号)、《关于下达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保就业〔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隆阳区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人社部门计划完成小额担保贷款360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请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指标任务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高度重视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完善服务措施,切实把扶持创业工作作为政府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及时落实指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发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2018年是“十三五”的第三年,国家和省、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有较大调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加强创业政策及创业扶持措施的宣传,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个人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政策,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确保符合政策的创业人员及时得到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

(三)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及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5月15日前上报贷款材料,并配合承贷银行确保二季度放款率60%以上,三季度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四)严格项目审核,提高贷款质量。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涉及多个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积极主动与承贷银行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配合,在贷款推荐、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标准统一、业务规范,同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不断提高贷款质量,力争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在99%以上。

(五)进一步做好工作保障,促进扶持创业工作持续发展。

今年采取“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模式。凡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原则上要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的内容以就业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创业技能知识为主,参加者经考试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创业者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六)完善台账,建立奖惩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加强与承贷银行之间的数据核对工作,并按要求时限上报。根据《关于改进和完善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发[2011]77号)文件规定,针对完成指标情况,各承办单位每完成一户,兑现给单位200元工作经费。

联系人:董映美 李祖春 联系电话:2235710

附件:《隆阳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创业担保贷款指标任务分解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2018年隆阳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创业担保贷款

指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人数

单位名称

人数

永昌办事处

15

水寨乡

10

兰城办事处

15

瓦窑镇

10

板桥镇

15

瓦马乡

15

金鸡乡

15

瓦房乡

15

河图镇

10

杨柳乡

15

汉庄镇

10

蒲缥镇

15

辛街乡

25

芒宽乡

20

西邑乡

15

潞江农场

10

丙麻乡

15

新城农场

10

九隆街道

15

瓦渡乡

15

青华街道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