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57982556-1-/2018-042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4-20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潞江、新城农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3号)、《关于下达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保就业〔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隆阳区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人社部门计划完成小额担保贷款360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请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指标任务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高度重视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完善服务措施,切实把扶持创业工作作为政府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及时落实指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发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2018年是“十三五”的第三年,国家和省、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有较大调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加强创业政策及创业扶持措施的宣传,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个人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政策,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确保符合政策的创业人员及时得到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
(三)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及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5月15日前上报贷款材料,并配合承贷银行确保二季度放款率60%以上,三季度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四)严格项目审核,提高贷款质量。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涉及多个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积极主动与承贷银行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配合,在贷款推荐、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标准统一、业务规范,同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不断提高贷款质量,力争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在99%以上。
(五)进一步做好工作保障,促进扶持创业工作持续发展。
今年采取“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模式。凡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原则上要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的内容以就业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创业技能知识为主,参加者经考试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创业者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六)完善台账,建立奖惩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加强与承贷银行之间的数据核对工作,并按要求时限上报。根据《关于改进和完善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发[2011]77号)文件规定,针对完成指标情况,各承办单位每完成一户,兑现给单位200元工作经费。
联系人:董映美 李祖春 联系电话:2235710
附件:《隆阳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创业担保贷款指标任务分解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2018年隆阳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创业担保贷款
指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
人数 |
单位名称 |
人数 |
永昌办事处 |
15 |
水寨乡 |
10 |
兰城办事处 |
15 |
瓦窑镇 |
10 |
板桥镇 |
15 |
瓦马乡 |
15 |
金鸡乡 |
15 |
瓦房乡 |
15 |
河图镇 |
10 |
杨柳乡 |
15 |
汉庄镇 |
10 |
蒲缥镇 |
15 |
辛街乡 |
25 |
芒宽乡 |
20 |
西邑乡 |
15 |
潞江农场 |
10 |
丙麻乡 |
15 |
新城农场 |
10 |
九隆街道 |
15 |
瓦渡乡 |
15 |
青华街道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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