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补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

索引号
57982556-1/2023091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9-15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要求,进一步方便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优化调整后的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在县(市、区)、乡(镇)服务窗口申请。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户籍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1.务工证明;2.劳动合同(协议);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并填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份(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1.务工证明;2.劳动合同(协议);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三、经办流程

线上申请: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复核和审核

线下申请:由收到申请资料的服务窗口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和审核。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比对,自动核验申请人身份。通过审核合格的,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补助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经办流程工作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含公示、发放日期)。

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阮春雷 0871—67195847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李中国 0871—65558047
附件: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9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