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盛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001MB11731300-/2021-0812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救灾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8-12
永盛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永盛街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函﹝2021〕4号)的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普查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全面获取主要灾害致灾信息、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形成自然灾害防治建议,不仅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也将为我国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震和应急管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性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把握时间节点,突出普查工作重点
(一)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街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二)普查对象。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三)普查内容。根据我街道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普查组织机构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永盛街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调解决普查中的突出问题,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按照全国普查总体方案和各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街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组建普查技术组,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信息汇总和分析上报等工作,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街道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形成普查系列成果。
四、科学谋划部署,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大力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社区、各办(中心)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普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密组织。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办(中心)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抓好普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各社区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力量,因地制宜,科学组织实施。
(三)强化宣传。做好普查宣传的谋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对在普查中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永盛街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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