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办事指南

索引号
01525768-5-05_A/2020-121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0-30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办事指南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

办事流程图


BSZN—1608929000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

办事指南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202061日



、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辖区内的居民。

、审批条件

1.隆阳区户籍,16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

2.因政府统一征收导致失去全部承包土地;

3.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乘车方式:保山客运南站乘坐保山丙麻客运车。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1

《身份证》、《户口册》、《土地征用协议》、《土地承包证》

复印件件

纸质

2

3

5分相片

原件

纸质

1

4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申请表》

原件

纸质

2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被征地农民登记证》

送达方式: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咨询及监督渠道

1、咨询电话:0875-28860170875-2886018,咨询地址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监督投诉电话:0875-2886020,投诉地址: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