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办事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68-5-05_A/2020-121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0-30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办事指南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
办事流程图
BSZN—1608929000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
办事指南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辖区内的居民。
二、审批条件
1.隆阳区户籍,16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
2.因政府统一征收导致失去全部承包土地;
3.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乘车方式:保山客运南站乘坐保山—丙麻客运车。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 数 |
1 | 《身份证》、《户口册》、《土地征用协议》、《土地承包证》 | 复印件件 | 纸质 | 2 |
3 | 5分相片 | 原件 | 纸质 | 1 |
4 |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2 |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被征地农民登记证》
送达方式: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1、咨询电话:0875-2886017;0875-2886018,咨询地址: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监督投诉电话:0875-2886020,投诉地址: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