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板桥镇2023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4-2/20230712-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7-12
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板桥镇2023年
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完成板桥镇2023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推动全镇社会保险有序发展,按照区级要求,结合板桥镇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数,新增当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当年新增社会保障卡制卡人数,当年新增申领电子社保卡人数(各村(社区)任务数详见附件:板桥镇2023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范围和对象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有隆阳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隆阳户籍,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社会保障卡制卡,户籍在隆阳区范围内未制卡的均可制卡。
(四)电子社保卡申领,拥有二代金融社保卡的居民均可以“云南人社12333”上面进行电子社保卡申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摸清全村(社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底数,制定符合村情的工作计划,确保如期完成2023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大喇叭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各村(社区)要及时将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户缴费人,让城乡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不断提高居民自愿、自主、自我缴费意识。
(三)严格考核,按时完成任务。结合本村(社区)的目标任务,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开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村(社区)社会保险执行率考核,请认真抓好计划执行。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