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野外违规用火曝光

索引号
01525764-2/20230428-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4-28

板桥镇野外违规用火曝光


进入防火期以来,直至现在板桥镇辖区内未出现明显降雨,特别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辖区内环境干燥的森林山地、草地极易引起火灾,但极少部分人防火意识还不够强,抱有侥幸心理,依然让野外违规用火情况发生。

现将板桥镇210日以来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群众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官坡村杨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600元。

二、青莲社区陈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三、郭里村徐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四、下付家村云南邮电工程公司,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1000元。

五、马王社区李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六、马王社区於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官坡村段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300元。

八、下付家村李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九、下付家村赵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郭里村杨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200元。

十一、小永社区万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300元。

十二、罗寨村金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600元。

十三、妻贤社区高某某、陈某某、陈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15000元。

十四、妻贤社区王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300元。

十五、郭里村杨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200元。

十六、孟官社区朱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300元。

十七、秋山村杨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八、左所村赵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200元。

十九、马王社区金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十、马王社区金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十一、北汉庄社区董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十二、青莲社区李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十三、乌龙社区李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1000元。

二十四、妻贤社区张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十五、董达村李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十六、郎义社区王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1000元。

二十七、唐家村方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1000元。

二十八、板桥社区万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0元。

森林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全镇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禁火令》有关规定,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

下一步,板桥镇将持续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违反野外用火规定者,将依法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