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柳乡妇联2020年“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2-2-/2020-042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依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28
关于印发《杨柳乡妇联2020年“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杨柳乡妇联2020年“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杨柳乡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杨柳乡妇联2020年“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杨柳乡妇联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平安家庭”为基础,结合打造“美丽庭院”示范试点,发动更多家庭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建设和美隆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以“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美化生活环境”为重点,以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提升家庭道德素质、美化家居环境为主线,统筹推进平安建家、法治建家、文明建家、和谐建家,以家庭的平安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为推进幸福美丽隆阳建设贡献力量。
二、创建目标
2020年,在全乡开展“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目标设定创建“平安家庭”120户、“平安家庭示范户”20户、“美丽庭院”1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5户。通过开展“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四进”等体系建设,“四进”即:普法宣传进家庭、文化科学进家庭、道德教育进家庭、安全知识进家庭;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村(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增强家庭成员的“五个意识”:即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帮助更多家庭做好“六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实现“六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从而达到“平安家庭”创建“十好”标准和“美丽庭院”创建“五美”标准。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家庭”创建“十好”标准。
1.学法用法无违法,家庭学习好。家庭成员尊重知识,热爱学习,学法、用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2.尊老爱幼无暴力,家庭和睦好。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家庭环境。
3.邻里和睦无纠纷,家庭美德好。邻里之间团结友爱、融洽相处、互帮互助,不做损害邻居的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和评价。
4.崇尚科学无邪教,家庭文明好。家庭成员中没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崇尚文明,遵守法规和公德,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5.勤俭节约无奢侈,家庭节约好。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家庭成员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
6.自我防范无隐患,家庭安全好。家庭成员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自身和公共安全。
7.依法维权无“闹访”,家庭守法好。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取闹、不越级上访、不违法上访、不煽动串连、不鲁莽从事。
8.环境优雅无乱占,家庭环境好。家庭成员低碳环保意识强,自觉搞好家庭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维护好辖区环境卫生,搞好庭院绿化,美化家居环境,居住环境优雅,无乱搭乱建,无违法侵占集体和邻居地权物权现象。
9.关爱生命无“六害”,家庭健康好。家庭成员不传播制售淫秽录像书籍、不利用网吧诱导毒害未成年人、不留客卖淫嫖娼、不参与和组织赌博、不种植禁种植物、不吸食和贩卖毒品,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并与它们作斗争。
10.参与公益无私利,家庭奉献好。关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奉献友爱、见义勇为,为维护公共安全做贡献。
(二)“美丽庭院”创建“五美”标准。
1.清洁卫生环境美。家居整洁美观,桌面地面每天打扫,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房梁、墙壁打扫彻底,无蛛网无灰尘;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勤擦拭,无尘土;房屋门窗勤擦洗,保持明亮舒畅;床单每月清洗、被罩每季清洗,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棉被叠置整齐,被罩、床单平整;日用针织品均清洁、舒适;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做到垃圾分类。
2.物品摆放整齐美。房前屋后清洁,杂物堆放整齐,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并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庭院内外长期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垃圾桶;人畜分离,畜禽不在庭院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衣物晾晒规范。
3.干净清爽厨厕美。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无异味;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抹布干净无异味;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有专用墩布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每天打扫、收拾厨房和厕所,垃圾及时清除。
4.身心健康生活美。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神清气爽。农村妇女、家庭成员自觉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奉献、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文明素质高。
5.和谐互助村庄/社区美。家庭关系民主和谐,家庭成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孝老爱亲和睦家庭,以明理贤德教化子女,以诚实友善融洽邻里,以崇尚文明、绿色、节俭生活的方式,引导家庭和家庭成员理性消费、健康生活。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成立隆阳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字晓明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林鸣涛 乡干部
李罗艳 乡妇联专职副主席
汪雪蓉 乡妇联副主席
成 员:张 嵛 乡综治中心干部
张洪波 乡司法所所长
李兴锁 乡派出所所长
18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妇联主席
创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妇联,由字晓明通知兼任办公室主任,林鸣涛任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任务
2020年“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周期为一年,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1月1日至12月31日)
家庭成员是创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的主体,创建活动需要广大家庭成员的认知、参与和支持,务必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一是以“建设法治隆阳·巾帼在行动”为主题,切实抓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深入人心,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二是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和基础设施载体,以创建“平安家庭”为切入点,宣传“十好”标准,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六防六无”的活动中;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渠道,适时公布“12340”社情民意调查电话号码,集中发布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宣传内容,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对农村留守儿童、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群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守法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密切配合基层司法部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开展心理疏导工作,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面向基层社区、中小学校探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伦理道德与法治教育进行结合开展宣传活动。
(二)巩固提升、全面统筹(3月1日至6月30日)
在创建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家庭这个主阵地,加强各类文明家庭建设,促进家庭整体素质提高:一是与文明家庭建设有效结合。在家庭中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突出“正家风、重家教”的内容,加强家庭建设,重视家庭教育,养成良好家风,切实提升辖区内广大家庭成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用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二是与创建“美丽庭院”相结合。以争创“美丽庭院”活动为载体,以“家和院净人美”为目标,引导广大家庭成员积极参与饮水干净、街道干净、庭院干净、居宅干净的生态活动,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努力实现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双重目标,让人民群众拥有更直接的获得感;三是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结合。不断完善基层维权服务网络,增强基层妇联维权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妇联维权机制建设,拓宽维权途径、创新维权载体、完善维权方式、增强维权实效,以信访接待工作为重点,建立信访接待、受理、登记、答复以及联合“会访”等制度,并做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和分析,确保维权信访工作落到实处。要紧紧抓住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法律法规的执行环节中,充分关注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切实提升源头参与的实效。要深入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充分借助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优势,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分类指导,面上推动(7月1日至8月31日)
结合杨柳实际在娘咱村、马田村进行重点培育,推进该辖区内90%以上的家庭参与“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区妇联分配的创建指标任务(见附件1)。要注重在工作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得到稳步推进。同时要根据家庭结构和家庭的特点来开展创建工作:对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员的家庭要进行重点帮教和定期服务;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家庭要进行关爱救助;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和卫生死角要通过组织劳动和宣传,使大家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提高觉悟、增强环保意识,从自身家庭做起,积极清洁家庭、美化家园,改善生活质量,努力营造清洁整齐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
(四)不断深化,总结验收(9月1日至10月30日)
对评选出的“平安家庭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授牌。认真总结、完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引路的作用,使“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
六、方法步骤
(一)村(居)民小组推举。由村(居)民小组长牵头,村(社区)妇联执委、村(居)民代表配合,召开户长会议,依照“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标准进行评比打分,推举“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并将结果上报村(社区)。其中“美丽庭院”在历年“平安家庭”和“平安家庭示范户”中推选(原则上注意集中连片开展)。
(二)村(社区)总评。村(社区)两委、村(社区)妇联组成评选考评小组,根据各组推举结果和反馈意见,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本村(社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并将名册上报乡镇(街道)“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乡镇(街道)审批。乡镇(街道)“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批准,形成命名文件,授予“平安家庭”、“美丽庭院”称号。
(四)张榜公示。根据乡镇(街道)“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命名决定,由村(社区)两委对评选出的“平安家庭”、“美丽庭院”进行张榜公示。同时,推荐“平安家庭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户”,将名册逐级报送隆阳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授牌。隆阳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平安家庭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命名并授牌。
(六)滚动管理。两年一次,对不能达标的家庭,经村组核实无误上报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摘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开展“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以点促面、示范带动。积极推进“平安家庭”、“美丽庭院”示范点建设工作,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使创建工作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激励带动更多家庭积极参与活动,扩大创建工作的辐射效应。
(三)完善管理、注重实效。结合实际对“平安家庭”、“美丽庭院”进行滚动管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实行“一年一创评、一年一审核”,不断提升创建的整体质量。对审核不达标的家庭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称号,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强化担当认识,履行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乡镇(街道)妇联要加强日常工作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乡妇联将于6月份、10月份对全乡“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分别进行问效评估,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诿、态度消极、工作滞后的村(社区)予以点名通报。
(五)规范痕迹、按时上报。各村(社区)在工作中要注意形成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档案材料,依年度分类别进行痕迹资料整理。并于10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需要提交的材料:
“平安家庭示范户”推荐花名册的电子版,须加盖电子公章。
2.“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需要提交的材料:
“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花名册的电子版,须加盖电子公章。
3.其他材料:(1)能够充分体现和反映“平安家庭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的照片电子版,每户至少提交5张照片,其中包括1张全家福;(2)依照本方案开展的活动,分别按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和“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填报活动记录,插图(见附件6),报电子版。
联系人:赵重芹,联系电话:0875-2890036
附件:1.杨柳乡“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任务指标分配表
2.杨柳乡“平安家庭”创建评分表
3.杨柳乡“美丽庭院”创建评分表
4.杨柳乡创建“平安家庭”申报审批表
5.杨柳乡创建“美丽庭院”申报审批表
6.杨柳乡创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活动记录
附件1
杨柳乡“平安家庭”、“美丽庭院”
创建工作任务指标分配表
村(社区)
| 平安家庭
| 平安家庭示范户
| 美丽庭院
| 美丽庭院示范户
|
娘咱村
| 60
| 10
| 5
| 2
|
马田村
| 60
| 10
| 5
| 3
|
合计
| 120
| 20
| 10
| 5
|
附件2
杨柳乡“平安家庭”创建评分表
评审组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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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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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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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对象(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序号
| 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得分
| 考核
扣分
| 扣分原因
|
1
| 学法用法无违法,家庭学习好(10分)
| 尊重知识,热爱学习,学法、用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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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尊老爱幼无暴力,家庭和睦好(10分)
| 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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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邻里和睦无纠纷,家庭美德好(10分)
| 邻里之间团结友爱、融洽相处、互帮互助,不做损害邻居的事,自觉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在邻里之间有较高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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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崇尚科学无邪教,家庭文明好(10分)
| 崇尚科学无邪教和迷信,家庭成员中没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崇尚文明,遵守法规和公德,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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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勤俭节约无奢侈,家庭节约好(10分)
| 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家庭成员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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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我防范无隐患,家庭安全好(10分)
| 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自身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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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依法维权无“闹访”,家庭守法好(10分)
| 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取闹、不越级上访、不违法上访、不煽动串连、不鲁莽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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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优雅无乱占,家庭环境好(10分)
| 家庭成员自觉搞好家庭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居住环境优雅,无乱搭乱建,无违法侵占集体和邻居地权物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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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爱生命无“六害”,家庭健康好(10分)
| 家庭成员不传播制售淫秽录像书籍、不利用网吧诱导毒害未成年人、不留客卖淫嫖娼、不参与和组织赌博、不种植禁种植物、不吸食和贩卖毒品,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并与它们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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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参与公益无私利,家庭奉献好(10分)
| 关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奉献友爱,见义勇为,为维护公共安全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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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杨柳乡“美丽庭院”创建评分表
评审组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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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组评定
|
| 评审时间
|
|
考核对象(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序号
| 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得分
| 考核
扣分
| 扣分原因
|
1
| 清洁卫生环境美(20分)
| 家居整洁美观,桌面地面每天打扫,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房梁、墙壁打扫彻底,无蛛网无灰尘;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勤擦拭,无尘土;房屋门窗勤擦洗,保持明亮舒畅;床单每月清洗、被罩每季清洗,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棉被叠置整齐,被罩、床单平整;日用针织品均清洁、舒适;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做到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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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物品摆放整齐美
(20分)
| 房前屋后清洁,杂物堆放整齐,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并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庭院内外长期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垃圾桶;人畜分离,畜禽不在庭院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衣物晾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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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干净清爽厨厕美
(20分)
| 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无异味;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抹布干净无异味;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有专用墩布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每天打扫、收拾厨房和厕所,垃圾及时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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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身心健康生活美
(20分)
| 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神清气爽。农村妇女、家庭成员自觉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奉献、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文明素质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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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和谐互助村庄/社
区美
(20分)
| 家庭关系民主和谐,家庭成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孝老爱亲和睦家庭,以明理贤德教化子女,以诚实友善融洽邻里;以崇尚文明、绿色、节俭生活的方式,引导家庭和家庭成员理性消费、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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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杨柳乡创建“平安家庭”申报审批表
户主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职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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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数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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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年龄、家庭关系、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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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平安家庭”创评标准进行评分
|
| 是否同意推荐该户创建为“平安家庭”
|
| |
村(社区)意见
|
(盖章) | |||
乡镇(街道)妇联意见
| (盖章) | |||
乡镇(街道)审批意见
| (盖章) |
附件5
杨柳乡创建“美丽庭院”申报审批表
户主姓名
|
| 家庭地址
|
|
家庭人口
|
| 联系电话
|
|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年龄、家庭关系、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
| ||
依据“美丽庭院”
创评标准进行评分
|
| 是否同意推荐该户创建为
“美丽庭院”
|
|
所在村(社区)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妇联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杨柳乡创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活动记录
乡镇(街道)
|
| 村(社区)
|
|
活动时间
|
| 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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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描述活动内容
| 活动内容: 平安家庭/美丽庭院
活动方式:
活动对象:
参加人数:
协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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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图片
(可附多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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