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2-2-/2019-061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依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6-15
杨柳乡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云厅字〔2019〕31号)《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云开组〔2019〕8号)要求,确保全乡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和达标,结合杨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围绕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精准把握全区农村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高位推进政策落实,确保全区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和达标,为全乡2019年脱贫摘帽夯实住房保障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9年9月底前实现全乡1162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其中,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154户、非4类重点对象五种情形户409户、非4类重点对象人居环境住房提升户599户。
三、扶持政策
(一)补助资金标准
1.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C级危房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0000元,D级危房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5000元,D级危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30000元。
2.非4类重点对象五种情形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明确不得列为扶持改造对象的非4类重点对象五种情形危房户(①有安全住房、门面房、商品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②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不自己改造的;③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④购买了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⑤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区级财政不予安排资金,鼓励和动员自行改造。但其中的特殊户、困难户由乡政府自行统筹解决,确保达标。
3.非4类重点对象人居环境住房提升户。可以选择给予3年内基准利率贷款贴息补助,其中修缮加固贷款不超过20000元,拆除重建贷款不超过50000元,限额内按实际贷款额度给予基准利率贴息。也可以选择10000元/户的标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后,由各村委会结合农户住房改造实际结算,不平均分配,但补助标准不得超过4类对象。贷款贴息和资金补助政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重复享受。按家庭实有人口核算,拆除重建后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3—18平方米,超过人均18平方米的,不得享受资金补助。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锁定对象。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锁定数据,各村(社区)以2019年7月15日上报数据为补助依据。乡村规办要加强过程监督,认真核查各村实际实施对象和报送备案数据。如有漏报情况,由各村自行承担漏报的缺口改造资金.
(二)精准编制方案。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一户一方案、因房施策”要求,结合“三库”建设,特别是边缘库和其它问题库情况,遵照“强弱项、补短板”的原则,找准每户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在充分尊重房屋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前提下,认真组织村(社区)、组、本地工匠与群众共同商讨,做好每户实施内容及数量、材料及价格、工时费等梳理工作,科学合理制定“一户一方案”,明确户改造方式、施工用材和预算费用后,精心组织实施。
(三)严格资金使用。各村委会在锁定的指标任务范围后,要严格按照“一户一方案”进行实施和结算,在补助标准内的按实兑付,不得平均分摊兑付,超过补助标准的补助10000元,超出部分由农户自筹解决。
(四)充分发动群众。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各村委会要强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实现共建、共管、共享。充分动员好乡、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农村一线开展好宣传引导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确保政策措施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切实为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强化组织实施。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采取“政策扶持+农户筹资+投工投劳”方式,以村委会为主体,倡导群众互帮互建、农户自行改造,能修缮加固原则上不拆除重建。各村委会实行主要领导挂片、分管领导挂村、乡干部驻村挂户、村组干部分组到户的负责制,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制定作战图、工作方案,以户为单位,明确各建设流程环节和各时间节点,确保2019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验收和全过程资料归档。
(六)严格规划管理。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隆政办规〔2018〕1号)及村庄“两图一书一约"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将违法建筑查处打击贯穿于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坚决杜绝出现“存量违法建筑借危房改造搭车合法化”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报乡村规办,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