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2-2-/2019-092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依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21
杨柳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0号)、《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8〕22号)、《隆阳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杨柳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增强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贫困群众同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2018年全力攻坚、2019年脱贫退出、2020年巩固提升”的脱贫攻坚目标,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村因户精准施策。到2019年,确保12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已出列的7个贫困村巩固提升,未出列的5个贫困村全面达标),现行标准下有条件的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杨柳乡脱贫摘帽;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通宽带网络、有标准化卫生室;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深度贫困村如期实现全面脱贫。
三、工作原则
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适龄人口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要量力而行,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不搞冲刺,不拖延耽误,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更加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
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培养了解国情、省情、市情、区情、村情、贫情和农村实际的干部队伍。
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通过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抓实精准基础
1. 强化扶贫信息的精准和共享。每年结合国家和省、市、区部署开展1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重点排查有商品房、有享受型用车、经商办企业、群众举报等与纳入条件不符的贫困户,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返贫人口。
2. 实行“边缘户”台账管理。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外的农村低保、危房户、大病患者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家庭、老人户、居住偏远农户等七类特定群体,形成台账管理。
3. 完善项目库建设。全面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做到贫困对象家底、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投入产出、帮扶责任、脱贫时序“六清”。做实村级脱贫攻坚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实施产业、就业、住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9类项目。
4. 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按程序、按标准,规范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组织实施工作。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价,确保贫困退出质量。建立完善长效稳定脱贫机制,围绕脱贫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掌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政策覆盖、项目资金等情况,经得住国家开展的脱贫攻坚检查。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 扶贫办
配合部门:村规办、派出所、中心校、民政办、计生办、各村(社区)
(二)抓实产业扶贫
1. 加大产业投入。按照“财政扶贫资金30%以上用于扶持产业发展,扶持贫困人口产业发展的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强度达到人均2500元以上”的政策要求,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项目库,加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力度,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1—2个增收项目。
2. 巩固提升主导农业产业。稳定提升粮食、烤烟、香料烟、芒果、中草药等产业规模和质量,粮食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产量稳定在48万吨;甘蔗种植面积24000亩,烤烟面积稳定在2250亩;香料烟面积稳定在8500亩,做优做强香烟、烤烟、芒果等产业。
责任领导:施宝佺
牵头部门: 农科站
配合部门:扶贫办、林业站、烤烟收购站、香料烟收购站
3. 发展第三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结合贫困户家庭发展基础,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小作坊、小养殖、小加工、小买卖”为重点的“四小产业”,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农村服务业,坚持内培一批、外引一批、回流一批,支持有一技之长的贫困人口、外出务工返乡的贫困人口和其他有条件的贫困人口就地创业,加快贫困地区第三产业发展,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社会服务供给质量。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 扶贫办
配合部门:农科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 培强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构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机制。巩固提升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水平,着力改变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运行”的发展现状,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组织化、经营实体化水平。整合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探索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大户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奖补激励制度,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致富带头人,按照带动贫困户数量,给予每户不超过2 万元贷款额度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全额贴息;通过生产经营带动贫困户产业增收的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按照带动贫困户数量,给予不低于实付贷款利息50%的贴息;探索在有条件的贫困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贫困户以土地入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集中土地超过500 亩、入股贫困户超过100户的专业合作社,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0 万元,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村集体,收益纳入村级集体经济。
责任领导:施宝佺
牵头部门: 兽医站、农科站
配合部门:扶贫办
5. 实施电子商务扶贫。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途径,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推进农产品生产信息化管理,加快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建成一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8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村电商服务点8个),实现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2019年,加大对服务站(点)负责人的培训管理和资源对接,不断提升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能力,打造电商示范站(点)1个;打通“山货出乡”和“网货下乡”双向通道,实现物流快递配送覆盖所有贫困乡镇和贫困村。2020 年,持续对服务站(点)负责人的培训管理,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责任领导:李玉娇
牵头部门: 文化站
配合部门:各村(社区)
6. 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确定挂钩帮扶干部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帮助贫困户谋划产业发展思路,寻求合适的利益联结主体,力所能及地提供贫困户产业发展中的要素保障支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领导:施宝佺
牵头部门: 农科站
配合部门:扶贫办、各挂包帮部门
(三)抓实就业扶贫。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贫困人口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通过精准施策,培训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1次,为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劳动力至少提供1次就业机会,实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1. 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摸准培训对象和培训需求,整合培训资源,分解培训任务,落实培训主体责任。2018年,对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培训全覆盖。2019年,重点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对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依托各级就业服务平台,扎实开展就业帮扶,对贫困劳动力“应转尽转”,进一步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率和就业稳定性,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到2020年,累计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达3千人次以上,实现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人员达1千5百人以上。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中心校、扶贫办、工会、妇联、民政办
2. 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沪滇劳务协作精准对接,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上海等发达地区务工就业,着力提升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岗位匹配推荐、就业帮扶、专场招聘等活动。引导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贫困劳动力进行劳务输出,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分别按省外300元/人、省内区外2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贫困劳动力首次到隆阳新能源及电子信息产业园就业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生活用品补助;对符合条件到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各用工单位
3. 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引导鼓励本地企业、园区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岗位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贫困乡、贫困村设置发展一批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沪滇协作资金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劳动力参与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贫困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合理开发86个以上治安、保洁、护路、管水、护林、河道治理、地质灾害监测、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进行兜底就业安置。
4.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国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建立创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到2020年,累计发放小额创业贷款2千万元以上。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及时开展创业培训,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信用社、财政所、扶贫办
(四)抓实易地扶贫搬迁。聚焦“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实施好252名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度229人,2017年度23人。2018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100%入住并完成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2019—2020年,做好后续发展工作及巩固提升工作,稳定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
1. 加快推进安置点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扫尾工作,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及档案完善工作。
2. 稳步推进其他形式搬迁。对暂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优先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今后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和有助于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搬迁。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 扶贫办
配合部门:国土所、村规办
3. 加快推进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按要求完成旧房拆除工作。复垦复绿工作根据省、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复要求及时开展,确保迁出区生态得到及时保护和腾退土地得到有效利用。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 扶贫办、国土所
配合单位:林业站
4. 加大后续帮扶力度。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原则统筹各项扶贫和保障措施,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有劳动力的易地搬迁贫困户至少有1人就业,实现搬迁1户、稳定脱贫1户。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中心校、农科站
5. 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扶贫办
配合部门:中心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计生办
(五)抓实危房改造。按照“安全稳固和遮风避雨”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严格按照农村危房鉴定、设计、施工、结算、初验、终验的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危房改造,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1户、销档1户。2018年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各级补助资金,严格执行财政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按户平均分摊,补助资金不超过加固改造、建房成本;户改造成本低于补助标准的,由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资金结算情况在下达指标任务范围内统筹调配使用。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鼓励采取修缮加固、拆除重建、长期租赁、置换或建设公有保障房等方式,解决无房特困人口的安全住房保障。
责任领导:王立刚
牵头部门:村规办
配合部门:扶贫办、民政办
(六)抓实教育扶贫。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有学校上学、上得起学。降低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教育质量。
1. 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六长”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管理精准控辍,做到一生一案专人帮扶,确保小学入学率巩固在99.5%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内,初中毛入学率巩固在99%以上、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贫困户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稳步迈进。
2. 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2018年完成“全面改薄”项目建设任务90%以上,2019年100%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共建等方式,争取在2019年80%的行政村有1所幼儿园,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有1所幼儿园。
3. 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健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认真落实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各个阶段的现行惠民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应助尽助。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做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小学校长(完小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教师培训工作,2018年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180人次,2019年完成190人次,2020年完成200人次。
5. 实施好推普工程。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加大普通话APP推广力度,扎实开展“推普周”活动,实现中小学、幼儿教育普通话全覆盖。每年完成“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广普通话及素质提升培训46人次以上。
6.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积极配合各职业院校的招生工作,每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60人次以上。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每年向上海等发达地区职业院校输送贫困家庭学生5人以上。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中心校
配合部门:扶贫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七)抓实健康扶贫。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
1. 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定额补贴政策。继续实施贫困人口门诊一般诊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贫困人口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现四重保障政策“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算,确保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个人年度支付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病致贫返贫得到有效解决。
2. 提升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下沉,不断提升乡村两级医疗服务水平,确保乡卫生院标准建设,每个贫困村有1所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化卫生室,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3. 规范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确保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落实签约服务政策,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确保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 90%以上,需要集中救治的大病优先得到全面救治。
4.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确保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岗位。强化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开展乡村医生在职学历教育,到2020年,力争乡村医生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开展乡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技术人员和贫困村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培训,持续巩固提升培训成果;配备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设备。
5.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对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实施好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保健室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责任领导:杨祖元
牵头部门:卫生院
配合部门:计生办
(八)抓实生态扶贫。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选聘制度,在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40人,其中2018年32人、2019年8人。加大贫困地区天然林、公益林管护保护力度,护林员优先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选聘。安排30个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岗位,其中,2018年25人,2019年5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5万亩,其中2018年2万亩、2019年0.5万亩。进一步健全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机制和补偿机制,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入。
责任领导:李文荣
牵头部门:林业站
配合部门:国土所
(九)抓实基础设施建设
1. 全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实现18个村乡(社区)全部通硬化路。2019年完成贫困村通村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全面完成贫困村已开工在建道路项目。2020年具备条件的村通客车;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直过民族自然村道路、窄路基路面加宽、撤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对村组道路、村内道路现状进行调查。
责任领导:李文荣
牵头部门:公路管理所
配合部门:村规办
2. 全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突出以贫困村、贫困户安全饮水保障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全面完成在建人饮项目,2019年巩固提升基础薄弱贫困村的人饮工程,实现水质监测全覆盖,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确保贫困人口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20升以上,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水质达标。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到2020年,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大幅度提高。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效节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防洪工程建设年度任务,继续推进农村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坡耕地灌溉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施宝佺
牵头部门:水管站
配合单位:扶贫办、村规办、国土所
3. 全力提升电力基础设施。提升贫困地区供电质量,优化贫困村动力电网架结构。积极争取农网升级改造资金,对电网相对薄弱的贫困村进行农网升级改造。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电力保障工作,执行优惠电价政策,为贫困人口减免部分电费。到2020年,所有贫困村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全部通动力电,贫困户全部通生产生活用电,农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8%、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8%,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以上。推进可再生资源利用,配合各乡镇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线路接入工作,有序推进贫困户太阳能热水器、贫困村太阳能路灯建设,提高太阳能应用范围和应用效果。
责任领导:李文荣
牵头部门:供电所
配合部门:林业站
4. 持续推进贫困村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2018年,完成12个贫困乡、村、组综合文化室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2019年,完善文化活动场所功能设施设备配套工作,所需设施设备由村(社区)与挂钩村单位共同解决,确保所有贫困村活动场所达到10有标准,即有党员活动室、有农家书屋、有牌匾标识、有桌椅板凳、有文艺表演团队及活动器材、有党旗党员徽章、有旗杆国旗、有大喇叭、有活动场所及器材、有公厕或卫生间。同时,深入探索和推行“432”管理模式(四种基础管理使用模式:文艺表演队管理使用模式、红白理事会管理使用模式、老年协会管理使用模式和农村经营店管理使用模式。三种带动管理使用模式:基层组织指定专人管理使用模式、退休干部带动管理模式和农村党员带动管理模式。二种补充管理使用模式:残疾人管理使用模式和志愿者服务管理使用模式),切实抓好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管理使用工作,确保村、组文化活动场所各项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责任领导:李玉娇
牵头部门:组织办,文化站
配合部门:各挂包部门
5. 全力提升网络服务质量。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加快贫困地区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宽带乡村”建设工程,到2019年,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和4G网络100%覆盖村委会、卫生室、学校。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电信企业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确保行政村通达网速达100兆,学校、卫生室达50兆。推进农村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达100%。
责任领导:李文荣
牵头部门:文化站
配合部门:中国电信隆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隆阳分公司、中国联通隆阳分公司
(十)抓实社会扶贫
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采取一企帮一村、多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等形式,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实施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智力扶贫,2018年实现全乡12个贫困村企业结对帮扶全覆盖。充分调动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商会兴办企业、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促进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无党派人士的优势,引导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责任领导:王立刚
牵头部门:文化站
配合部门:扶贫办
(十一)抓实贫困村集体经济。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有贫困人口退出任务的村每个村2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打牢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通过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2018年所有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19年持续巩固提升贫困村村集体经济。
责任领导:施宝佺
牵头部门:农经站
配合部门:农科站、兽医站
(十二)抓实提升人居环境。按照“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生活卫生和健康状况普遍良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的整治目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5有”长效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和庭院治理,提升进村入户通达水平。
1. 村庄垃圾治理,按照能集中不分散的原则,因地制宜建设垃圾处理设施。2018年实现村庄垃圾治理全覆盖,完成陈年垃圾排查和整治。持续落实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和村庄保洁,确保村庄环卫户保洁制度落实到位。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划定村庄保洁责任区到户,制定责任区环卫及管理“三包”制度。
2. 推进“厕所革命”。到2020年,每个村(村委会所在地)有1座以上公厕要求,改造(新建)村庄公厕17座,改造农村户厕1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以上。2018年完成改造户厕任务的10%;2019年完成改造户厕任务的35%;2020完55%。
3. 提升村容村貌。按照“扫干净、拆干净、理清秀、绿起来”的要求,实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做到村内路面无渣土、侧沟无垃圾、路边无粪堆,院内人畜分离、庭院无垃圾、圈外无粪污,室内无异味、屋顶无挂网、地面无积尘;公共区域无违建、农业设施规范;村内线路布设拉直、墙体干净无广告、柴禾秸秆堆整齐, 墙壁绝缘线路直,院角农具放整齐、旱厕改成水冲式,卧室衣被叠整齐、客厅家具摆整范、厨房卫生要整洁;村内空闲地块有绿化、房前屋后有果蔬、农田菜地不荒芜,新建房屋绿化率达40%以上,村庄绿化率达35%以上。
责任领导:赵连忠
牵头部门:村规办
配合部门:扶贫办
(十三)抓实综合保障
1. 统筹民政救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措施,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未脱贫贫困人口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实行财政补助,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社会兜底服务工程,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患重病等返贫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加快建设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精准识别困境儿童,建立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责任领导:王立刚
牵头部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办
配合部门:财政所
2. 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逐步推进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
责任领导:王立刚
牵头部门:民政办
配合部门:合管办
(十四)抓实财政金融扶贫
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向上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提高整合的深度和质量,按规定及时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库精准使用资金。实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对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强化行业部门对归口管理扶贫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主管部门领导及业务人员培训,确保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有关扶贫的政策、制度、办法和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两个一律”公开,把扶贫资金的总量、分配结果、使用方向和使用单位等情况公开。
2. 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做好创业贷款工作,积极支持贫困农户、农村党员、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就业创业。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创建信用村(社区)和信用户评定工作。加大对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的金融财政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农房保险等保险扶贫保障体系,减少农户因灾或因市场价格波动损失。
责任领导:王立刚
牵头部门:财政所
配合部门:扶贫办、信用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十五)抓实精准帮扶。全面落实帮扶责任,确保所有贫困户有挂包干部帮扶,确保 12 个贫困村全覆盖。
1. 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实行部门包村和省、市、区、乡干部帮户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分片挂村、乡镇干部包组帮户制度,全面压实挂包责任。
2. 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每个月集中工作队员开展集中学习1次,村(社区)每周集中学习1次。落实按季度评价通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制度,力促队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责任领导:王利元
牵头部门:组织办
配合部门:各挂包单位
(十六)抓实扶贫扶志
1. 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数字大喇叭系统等基层宣传阵地建设。推广“云夜校”“讲习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经验做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开展“一兵三户四村”评选表彰活动,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
责任领导:李玉娇
牵头部门:党政办
配合部门:扶贫办、挂包帮单位
2.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组织作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专项治理。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责任领导:杨正祺
牵头部门:综治办
配合部门:民政办
(十七)抓实土地政策支持。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用地、民生发展用地,编制贫困地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规划利用的潜力。完善土地整治规划。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法规,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大力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采取综合措施引导农民集中建房。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责任领导:王立刚
牵头部门:国土所
配合部门:扶贫办、村规办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把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持书记抓扶贫的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以及行业部门“一把手”责任制,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每月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每月召开1次脱贫攻坚研讨会。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查找差距补短板。党委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变作风,接地气、查实情。
(二)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深入实施党建扶贫双推进,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以提升组织能力为重点,把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脱贫攻坚、宣传扶贫政策、落实脱贫任务、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全面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本村致富能手中培养选拔,把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熟悉基层、热爱农村的优秀党员选配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中派任。每个深度贫困村至少培养1—2 名后备干部,每年至少发展1 名年轻党员。全面培训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增强其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基层组织,大力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
(三)培养锻炼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培训,突出需求导向和实战化训练。
(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作风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改进调查研究,深入村户、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注重工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加强脱贫攻坚跟踪审计、扶贫事务公开。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等作风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舆论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出一批脱贫攻坚典型经验、重点新闻报道。支持创作和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先进典型的文艺作品。广泛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开展脱贫攻坚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群众表彰活动,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
(六)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政府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期内,把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加快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以脱贫攻坚推进补齐乡村振兴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七)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规范扶贫领域融资,增强扶贫投入能力,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要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范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防范加重政府债务风险,防止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防止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健全涉贫舆情信息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探索建立已脱贫户返贫保险机制,减少已脱贫户因灾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