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人民政府关于高黎贡山移民安置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72-2-30/2018-0127030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依据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1-27

杨柳乡人民政府关于高黎贡山移民安置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按照《保山市高黎贡山移民脱贫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高黎贡山移民脱贫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任务分解的通知》(隆政发〔2017〕19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高黎贡山移民安置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置点201831日实质性开工、522日前竣工、822日前搬迁入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杨柳乡高黎贡山移民涉及1676人,安置在杨柳乡河湾村户门坝安置点,通过分散安置高黎贡山移民167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3人),规划总建筑面积1888平方米。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责任单位:杨柳乡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责任人:王立刚,贾文忠。

完成时限: 20171220日。

2地勘、设计与图审

地勘在1220日前完成;设计在110日前完成;图审在120日前完成。

3.基础设施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杨柳乡人民政府,区政务管理局;责任人:王立刚,张文华。

完成时限:基础设施2018121日开标,公示20个工作日后,220日前完成招标,杨柳乡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201831日实质性开工建设。

4.主体工程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杨柳乡人民政府,区政务管理局;责任人:王立刚,张文华。

完成时限:主体工程2018121日开标,公示20个工作日后杨柳乡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201831日实质性开工建设。

5.安置房竣工

责任单位:杨柳乡人民政府;责任人:王立刚。

完成时限:2018522日前工程竣工。

6.安置房审计验收入驻

责任单位:杨柳乡人民政府;责任人:王立刚。

完成时限:杨柳乡人民政府于201867日组织完成工程质量验收,2018822日前完成搬迁入住,同步申请审计,组织好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于2018822日完成竣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杨柳乡人民政府是高黎贡山移民安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将根据实施方案积极与审批或服务部门衔接,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勘、设计与图审;抢抓基础设施和主体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在既定时限内开工建设。

(二)压实责任。杨柳乡人民政府围绕高黎贡山移民安置项目201831日实质性开工、522日前竣工、822日前搬迁入住的目标,对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加强管理。杨柳乡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项目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责任制、竣工验收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控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审计和竣工验收,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确保高黎贡山移民安置项目如期完成建设、如期入住。

 

 

                          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