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杨柳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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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2-2-/2019-010902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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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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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1-09

隆阳区杨柳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自评报告    

一、河湖概况    

杨柳乡辖18个村(社区),全乡涉及10条河流,16条干渠,3座水库(中型2座、小〈二〉型1座),6座塘坝,共35件河湖库渠(其中,区级水库2座,河流3条)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责任体系    

根据市、区要求,杨柳乡及时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乡党委副书记、分管水利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水管站。乡河长制办公室设置专职1人,设置总河长1人,副总河长1人,督察2人,乡级河长10人,村(社区)级河长34人。公告总河长及河(湖)长名单6月7日印发了《杨柳乡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河(湖)长制相关文件。  

乡河长制办公室和乡水管站一体办公,设施设备基本满足要求,设置专职工作人员1人,办公经费实报实销。进一步细化明确河(湖)长职责;明确巡河巡湖和督查督办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了重要河湖库渠和问题突出河湖库渠的河(湖)长述职考核机制。管理档案资料齐全,基本规范。  

(二)河湖水质达标和改善情况    

根据区水务局下发的《2018年河长制丰水期水质检测成果表》,监测点水质均已达标。  

(三)落实技术支撑工作    

编制完成乡级、村级“一河一策”方案、“一河一档”,并向区河长制办公室报备。完成河湖库渠名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完成全国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四)夯实河湖管控基础    

杨柳乡为确保河长制工作高效推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按照市、区切实抓好河长制工作要求,根据“河长制”方案和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对全乡河流水域的日常巡查工作,定人定责,乡级河长每月巡查河道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坚持日常化河道巡查,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单位和个人,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各级河长巡河次数 858次,乡级河长巡河110次,村级河长巡河748次。  

(五)全面推进“河长清河行动    

1月10,制定了《杨柳乡清河行动实施方案》,5月19日制定了《杨柳乡清河行动整改方案》,对清河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015日前,辖区范围内所有河流、重要灌溉渠道均清淤完毕。清理河道32.1km,清淤15676m³,清理垃圾256t,投入工程机械20辆次,运输车辆170辆次,投工投劳3200人次。累计投入经费23万元。依法拆除旧寨坝水库周边违法建筑150㎡,临时建筑100㎡;安装护栏210m。制定《杨柳乡河道绿化保洁方案》,并按照方案抓好落实工作,硬化罗明河河堤12km,补植河道绿化树600余株。聘请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大、小海坝水库保洁员,协助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做好库区保洁。  

开展完成污染源普查。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完成环保部门每年要求的新增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完成入河排污口的清理核查综合整治和非法设置排污口的取缔工作,实现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全面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13〕102号)和《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城镇化跨越发展的意见》(保发〔2013〕5号)精神,加快推进村庄“七改三清”行动,全面加快城乡“两污”综合整治。推进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从小沟小渠“末梢神经”开始清理,一条一条治理干净,促进河湖治理保护全面见效。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使用总量和使用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河湖库渠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推进情况。全面开展地下水取水机井的清理自查工作。实施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构建水源涵养林体系。  

按照《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落实水利部“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河办明发〔2018〕1号)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工作。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  

(六)推进“清四乱”行动    

杨柳乡完成摸底调查、建立问题清单并将清单报送至区河长办并建立销号制度。制定《杨柳乡“清四乱”整治方案》并开展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全面查清辖区内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并建立河湖库渠塘问题清单。排查7件,已销号6件。“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岸线管理保护”、“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涉河(湖)及各类保护区违规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五项专项整治行动有序进行。积极与水务、环保、农业等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实地调查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污水处理、放牧、河道排污等具体事宜。杨柳乡上报涉河(湖)及各类保护区违规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清单。  

(七)推进督察督办工作    

全面建立乡级督察体系,建立定期检查、日常抽查和举报监督制度,由乡人大主席及乡副书记担任督察。协助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有关责任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并提出督察意见。乡级督察4,对村级督查10次。查看乡、村级方案1次,询问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工作进度、经费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1次,发现公示牌安装位置不合理问题1次,并提出整改意见,已更换安装位置。  

(八)推进考核问责    

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村(社区)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九)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    

聘请两名社会义务监督员:杨忠林和杨刘。杨忠林为杨柳乡退休领导,杨刘曾任岩头村副支书,在当地颇有威信。对杨柳乡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有一定的帮助。对河湖库渠边有倾倒各种垃圾的现象,发动最近的农户,义务监督倾倒各种垃圾的行为,制止无效及时上报。这对平时有垃圾的地方政治效果明显。  

三、典型做法和经验    

发动群众是好基层工作的不二法宝。我乡充分发动离河湖库渠最近的农户12户,义务监督倾倒各种垃圾的行为,制止无效及时上报,效果明显,自己面前干净了,河湖库渠保洁也提高了。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聘请两名社会义务监督员:杨忠林和杨刘。杨忠林为杨柳乡退休领导,杨刘曾任岩头村副支书,在当地颇有威信。对杨柳乡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有一定的帮助。聘用冷水村两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大小海坝水库保洁员,协助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做好水库周边日常保洁工作和劝导游客保护水源效果显著。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2018年以来,我乡一如既往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工作顺利推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河长办工作人员太少又身兼数职,势必影响工作开展的力度;二是对于河道污染治理欠缺专业培训;三是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沿河两岸的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向河里乱倒、乱排等现象仍然存在;四是干部、群众护河、爱河的环保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杨柳乡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且大部分分布在河道周边,一旦发生滑坡、坍塌,很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河道损毁极为严重,难以维护。六、水库周边还有3户违法建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主要领导数次从各方面做工作未果,未能依法拆除。建议各级加大整治经费投入,保证工作更好开展。  

、评估主要结论    

我乡2018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对照《隆阳区2018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赋分表》,不存在“一票否决”的情况,自评96.96分,自评优秀。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落实“河长制”,有序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长效保洁。我乡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治水工作。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乡将查漏补缺、积极改进,将这项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杨柳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