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规划

索引号
01525762-6-/2020-050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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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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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05

中共金鸡乡党委 金鸡乡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社区,乡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金鸡乡党委

金鸡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

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隆发[2017]2号)精神,结合金鸡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法治金鸡建设战略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区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金鸡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基础更加牢固、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重点对象、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社会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厉行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党员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成为常态,广大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金鸡跨越发展,为全面实施我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面普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方向,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宣传制度。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宪法知识竞赛等形式,着力提高广大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普及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普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保障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大力宣传普及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结合金鸡乡实际,大力宣传普及完善市场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普及提升全乡人居环境、环境资源保护、殡葬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为提升全乡人居环境、建设“金鸡人民幸福家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普及国家安全、保密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禁毒防艾、缉枪治爆、反恐、反邪教、消防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家意识、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普及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普及,不断增强全乡党员干部和各民族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制观念和法律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风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循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大力宣传法治实践活动。法治实践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乡、建设法治金鸡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宣传法治隆阳建设的进展和成果,着力营造全面参与法治建设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依法决策等重大部署、重要举措和重要成果,突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的标准、程序、要求、及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及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等取得的重要成果,突出司法实践活动中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和公正司法取得的积极成果的宣传,提高司法公信力。大力宣传公民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引导广大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运用法律。

(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一部署,共同推进。统筹全乡法治文化建设布局,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全乡公 共活动场所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一批村、学校及规模以上企业法治文化宣传园地。充分发挥执法机关的主导作用和群众文艺团体的传播作用,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艺作品创作,集中创作反映社会法治实践和群众法治生活的艺术精品。坚持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支持,引导各类文化团体和公民个人参与法治文化创作,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文化修养,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需求,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文化修养,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的文化氛围。

(七)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制定和完善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全面推进法治金鸡创建活动,力争五年规划结束时,达到国家创建标准。深化法治乡、法治单位、法治企业、法治学校等创建活动,巩固法治村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发挥民族团结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八)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融合,依托意识和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公民和组织违法失信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立媒体定期曝光失信人员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乡创作良好人文环境。

三、重点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少数民族、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

(一)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把学法用法结果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围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开展学习培训,把宪法法律列入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比训内容,在其它各类培训中要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数量和培训质量。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档案,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结果作为衡量德才的重要标准。推广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写法用法效果。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履行本职工作所需的法律知识,以及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规章和廉洁执法预防职务犯罪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专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累。

(二)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系列,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的法治知识教育。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部署,完善中小学校法治课教育体系,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学加深法治知识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课教师、法制科教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轮训工作。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动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软硬件设施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带动全乡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三)大力推进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大力培育“法治宣传中心户”、“法律明白人”。建立推广乡村(小区)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建立健全村 “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同时加强对村 “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干部法治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扶贫工作内容,探索建立贫困地区法律宣传教育结对帮扶制度,深化贫困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帮助、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加强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和创新法律宣传方法措施,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加强服务,引导流动人口开展互动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涉法问题。

(四)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法律进民企工作方案,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以党建工作促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党建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要切实负起“谁主管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提高守法自律、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小区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司法所、村民会议、法治宣传橱窗、“6995”“995”等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少数民族聚集村”活动,运用“五用”工作法,提高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能力。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建立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注重从教职人员中选拔培养普法骨干,积极引导和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运行机制。乡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总要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事项。乡普法办要认真履行统筹、指导、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自觉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积极支持配合并定期向普法办报告工作。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基层自治组织等要自觉承担并切实履行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度。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度,乡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各部门、行业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行业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方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练好氛围。

(三)进一步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贯彻于案件审判、检查监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在各类媒体上开设以案释法节目,组织执法机关运用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按照职能职责,开展以案释法系列主题活动,按照审判流程进行,还原庭审现场,使学生和旁听人更能真实地感受到庭审的严肃、庄重,提高学生的学法热情,树立对法律的尊重,有效预防和较少青少年犯罪。把以案释法工作、履行以案释法职责纳入对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业务培训、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健全公益法治宣传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激励机制,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宣传、文化、通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新媒体等常态化、制度化履行普法社会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页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目、讲堂等,发送手机普法短信等,针对社会热点和重大案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领社会法治风尚。

(五)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单位、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全面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法治书柜、法治文化角,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上开设法治宣传栏目。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村法宣传教育阵地,结合村“小广播、大喇叭”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村普遍建立起功能完备、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

(六)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农村居民、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运用网络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加大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投入力度,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益民服务水平。建立法学专家、法律专家人才库,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重大理论和时间问题的研究,加大理论研究成果交流和运用,为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发展提供有效理论支撑。

(七)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地区、重要部门以及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视察、现场督察督办等。科学合理确定法治宣传教育考核体系,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贫家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五、工作步骤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

(一)宣传发动。2017年2月,编制本乡镇的五年规划。同时,做好启动试点、骨干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高位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所指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报区委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依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各社区村各部门要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8年年中,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重点对规划确定的宣传人任务和工作措施的推进情况惊醒检查督导,并进行表彰。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调整充实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小区、各部门要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经常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乡普法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每年要讲规划的推进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报告。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重视基层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队伍思想、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注重培养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基层宣传队伍、网络宣传队伍、理论研究队伍,积极整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力量,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法治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调动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张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中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将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吸收为农村法治宣传志愿者,畅通志愿者服务管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把普法联络员作为普法骨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加大经费保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乡财政预算,并根据人口数量、民族、区位、地理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把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场所及村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建设所需费用,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一体建设。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社区、贫困地区经费支持力度,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工作指导。乡党委政府要深刻分析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不同民情社情以及不同普法对象对法治宣传教育的不同需求,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不断培育法治宣传教育新亮点,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品牌,塑造法治宣传教育新特色,为建设金鸡人民幸福家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