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行程?!拘留!
- 索引号
- 01525757-0-/2022-021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15
故意隐瞒行程?!拘留!
2022年1月30日,永昌街道荷花社区居民杨某、胡某,从浙江杭州返回到隆阳区,2人到社区报备时,未如实向社区防疫人员报告其在高风险地区上班的事实。2月1日晚,永昌街道接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推送,两人曾在杭州市某医院与一确诊病例共同做核酸采样,为密切接触者,当晚即由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金运酒店集中隔离。
杨某、胡某2人故意隐瞒其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导致多人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给隆阳区疫情防控带来较大压力和风险。上述2人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2年2月13日,永昌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辖区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主动报备,对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