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街道办事处多措并举开展“清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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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57-0-/2021-0219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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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2-19

永昌街道办事处多措并举开展“清河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决策部署,根据《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清河行动”的通知》(保河长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永昌街道积极谋划、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履行河长工作职责,迅速开展“清河行动”。

 

一是摸底排查到位。永昌街道对辖区内8条河流逐条进行摸底排查,对河道内树木、违法建设、排污口、河道两侧养殖棚、采砂点、垃圾点以及横穿河道的管线管道等障碍物等进行逐项排查,全部登记到册,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清河行动”领导小组,对“清河行动”负总责,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制定下发“清河行动”工作方案,设立街道河长和村级河长,对辖区内8条河流详细分工,工作分解到具体河段、沟渠,实行网格化管理。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在道路两边、居民聚集点悬挂标示标语20余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简报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清河行动”的进展、经验和典型,结合美丽河湖建设工作,营造全民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河道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四是督导检查到位。成立巡查队伍,对辖区所有河道进行不定时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了《永昌街道河长制考核办法及配套制度》,将“清河行动”纳入年底考核。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清河行动”的良好效果不反弹,更加扎实、全面地推进河长制工作。目前,已出动人员200余人次,清理垃圾20多车。

下一步,永昌街道将继续开展清河行动,以更高的标准来治理水生态环境,对河边垃圾堆、清理死角、乱倒乱排现象进行整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实现辖区河湖库塘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