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民于心服务于民 保障失地居民权益
- 索引号
- 01525757-0-/2018-0919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9
记民于心服务于民 保障失地居民权益
为保障实地居民权益,将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白塔社区认真开展失地居民证办理工作,将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宣传告知辖区每一户居民。
一是硬性办理要求,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失地居民方可办理,六十岁及六十岁以上居民不予办理;二是办理需要材料,办理人员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征地现场记录卡、土地经营权证、五分照片;现场记录卡和土地经营权证与办理本户户主姓名不一致的情况,办理人需提供未分户时的户口本家庭关系证明;三是失地的惠民政策。已农转城的居民(十六岁以上),办理医疗保险只需要缴费40%余下60%由国家补贴(不含在校学生),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15年,每年返还给居民2000元,失地农转城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多少政府相应补给本账户多少,最高可以交2000元;未办理农转城的居民,60岁以上失地居民,享有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55元/月。
社区工作人员为居民讲解失地证办理的一系列条件要求及惠民政策,确实保障居民权益,把居民所需牢记于心,将服务群众摆在首位,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转变社区党组织在群众心中的固定存在,为打造服务型社区跨出夯实有力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