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永昌街道进一步提升和巩固《云南省信访条例》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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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57-0-/2018-1128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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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日期
2018-11-28

隆阳区永昌街道进一步提升和巩固《云南省信访条例》宣传效果

 

201811月,隆阳区永昌街道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5月至10月《云南省信访条例》宣传效果,将《云南信访条例》宣传工作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宣传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拉网式入户宣传:一是依托各社区卫生院、为民服务大厅等群众服务性窗口进行宣传;二是组织派出所民警辅警、综治信访办工作人员及社区干部到群众密集活动场所、沿街铺面等发放宣传单和讲解;三是组织街道和社区职工,利用微信平台,围绕个人朋友圈、干部群众微信群对信访流程、信访人的义务及权利等进行宣传。

此次拉网式入户宣传,总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其中永昌街道发放17个社区17000份宣传单进行入户宣传,通过入户宣传,使群众知晓信访事项的反映渠道,明白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到哪个部门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知道哪些信访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信访行为是法律禁止的,更好履行《信访条例》明确的权利、义务,自觉规范信访行为,做到依法逐级理性信访,进一步提升和巩固《云南信访条例》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