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龙龙庭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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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57-0-10_Z/2018-012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10-13
保龙龙庭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圆满成功
为更好地发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2017年10月13日,保龙龙庭苑小区严格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章程》文件要求,通过无户名投票成功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11名。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小区管理的完善和成熟,标志着各业主积极参与、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维护自身和共同合法权益有了合法的途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组织化的一个新局面。
保龙龙庭苑作为永昌街道一个成熟的现代化商业开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功选举,为其他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树立了榜样。永昌街道办事处对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寄予新的希望,要求该业主委员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做到“学法、懂法、用法”,推动业委会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针对该小区业主入住以来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同的业主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给业委会的各项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每位业委会委员都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参与物业管理的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使业主委员会成为真正代表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组织;二是严格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小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章程》对每一位业主都具有法定的约束作用,督促全体业主共同遵守有关要求,真正把小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举止文明、治安良好、人居和谐”的高品质住宅小区;三是坚持“合作共赢”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居委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本小区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配合社区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协助社区做好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区的监督和指导团结协作促和谐;四是廉洁奉公,勤俭办事,切实履行好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浓厚的公益事业特点,要时刻牢记广大业主的信任和嘱托,坚持干干净净为业主服务,不搞特权,不留污名,模范带头履行普通业主应担负的所有义务,高效使用好有限的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做到帐目清楚、支出合理;五是积极开展小区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小区文化氛围,建设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