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街道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处罚宣传教育活动
- 索引号
- 01525757-0-30/2017-043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3-16
永昌街道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处罚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树立保山中心城市文明形象,培养广大市民文明卫生习惯,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保山中心城市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
3月15日,永昌街道组织领导干部、社区干部、卫生监督员、巡查队员开展不文明行为处罚集中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分6个小组,投入人力62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主要对永昌街道辖区的沿街商铺、居民小区、物业、学校、社区及单位进行宣传。截至目前,共发放《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山中心城区不文明行为处罚的通告》、《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山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调整的通告》9300余份,接受居民现场咨询80余人次,以倡导广大市民遵守社会公德、改变不良习惯,保持市容市貌干净整洁。
宣传人员统一穿着制服、佩戴“永昌街道卫生监督员”红袖套,对随地吐痰、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张贴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即时处罚。
下一步,街道将采取不间断宣传的方式,发动商场、商铺、物业管理、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实时曝光,在全街道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摒弃、人人劝阻不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