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登记证》服务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57-0-/2020-0111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11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辖区内的居民。
二、审批条件
1.隆阳区户籍,16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
2.因政府统一征收导致失去全部承包土地;
3.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4号永昌街道办事处。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4号永昌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打的、乘1路、2路公车到永昌街道办事处站下车即到。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 数 |
1 |
《身份证》、《户口册》、《土地征用协议》、《土地承包证》 |
复印件件 |
纸质 |
2 |
3 |
5分相片 |
原件 |
纸质 |
1 |
4 |
《被征地农民登记证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2 |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被征地农民登记证》
送达方式: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2211897 ,咨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2210559,投诉地址:永昌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